東莞大學生就業補貼申請流程與政策
現在很多城市對於已經取得畢業證的大學生在就業的時候可以領取到相應的就業補貼,這是鼓勵大學生在當地就業的壹種政策。那麽在領取補貼的時候需要了解清楚相關的申請流程和政策,那具體的內容是什麽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東莞大學生就業補貼申請流程與政策 申請流程 1、備齊資料; 2、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現場提交資料; 3、工作人員受理資料; 4、部門審核; 5、撥到申領人的東莞市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或其他賬戶。 政策文件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辦法全文 第壹條為促進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實現穩定就業,根據《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東府〔2015〕88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已落戶東莞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後的12個月內,在東莞市內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除外)實現就業,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該用人單位按規定連續參加本市社會保險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按本辦法給予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應屆畢業生可享受本政策。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具體包括: (壹)已落戶東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研究生以上); (二)已落戶東莞的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 第四條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的標準為每人2000元,壹次性發放。補貼的申領受理期限為自畢業起二年內,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條申領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壹)《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二)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五)社保繳費明細賬(單); (六)社保卡異常的人員需提供個人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復印件。 第六條補貼申領和發放程序: (壹)申請人持第五條所規定材料到戶籍所在鎮(街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辦理公***服務登記並提出申請。 (二)鎮(街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受理後,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審,對通過初審的材料加具審核意見後,通過系統報市人才管理辦公室審核。 (三)市人才管理辦公室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完畢由鎮街(園區)財政分局將應屆大中專生企業就業補貼撥付至申請人的東莞市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或其他賬戶。 第七條本辦法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實行公示制度,每月開始的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才管理辦公室公***信息網公示上月的申領補貼情況,公示內容包括:享受補貼人員名單,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日。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規定申領補貼,對弄虛作假、欺騙冒領的單位或個人,將列入失信懲戒"黑名單",除追回補貼款外,並按《廣東省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關於印發〈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東莞生源2008年及以後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崗位津貼申領辦法〉的通知》(東人發〔2011〕2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