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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調價合同使建設單位承擔的風險是

采用可調合同價,單位承擔的主要風險是工程量的變化。合同價格是以圖紙及規定、規範為基礎,按照時價進行計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務和內容的暫定合同價格。

建設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可調價格合同的含義: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的合同。

可調總價合同

又稱為變動總價合同。合同價格是以圖紙及規定、規範為基礎,按照時價進行計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務和內容的暫定合同價格。

它是壹種相對固定的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通貨膨脹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對合同總價進行相應的調整。

當然,壹般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和其他工程條件變化所引起的費用變化也可以進行調整。因此,通貨膨脹等不可預見因素的風險由業主承擔,對承包商而言,其風險相對較小,但對業主而言,不利於其進行投資控制,突破投資的風險就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