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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的四種區別是什麽?

四者的區別是:

1、主送:公文主要受文單位或個人;

2、抄報:發文單位除主送單位以外的發文單位,多為上級單位或不相隸屬的級別較高單位;

3、抄送:發文單位除了主送單位以外的發文單位,多為平級單位、下級單位;

4、發送:公文中多為用分送、分發等替代,多用於簡報、通報、會議紀要類公文,受文單位無主次之分。

公文壹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擴展資料:

我國公文有統壹性的特點,它的格式、種類、行文規則、辦理等都是全國統壹的,壹般按照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的國家規範《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

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 符合法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無效。

形式和格式上必須做到規範。

公文語體的簡明,觀點嚴謹、鮮明,文字樸實、莊重。

對機關工作有依賴性。機關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機關工作的專用工具。

參考資料:

公務文書-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