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陳述張咪詐騙始末 詐騙證據遭曝光
導讀:北京時間8月23日午夜,歌手張咪在機場被警方帶走。據悉,她以為音樂劇湊集資金為名,詐騙金額達150萬,當時正密謀逃往國外。同時,受害人在新浪微博詳細講述了張咪涉嫌詐騙的始末,還曝光了張咪詐騙的證據——壹...
北京時間8月23日午夜,歌手張咪在機場被警方帶走。據悉,她以為音樂劇湊集資金為名,詐騙金額達150萬,當時正密謀逃往國外。同時,在新浪微博中有壹位名為“歌手張咪是騙子”的微博網友,不僅詳細講述了張咪與“服裝設計師英子”女士交往以及涉嫌詐騙的始末,還曝光了張咪詐騙的證據——壹張100萬的收據。
經過確認,這位署名為“歌手張咪是騙子”的網友是女子水晶樂坊的經紀人王飛躍,目前他也正在接受警方的詢問。據了解,2010年,張咪以合作音樂劇的名義,找到英子女士和女子水晶樂坊的出品人黃子琦,分別籌集了100萬和50萬元。
以下是王飛躍講述得張咪案的始末:
歌手張咪涉嫌詐騙金額高達150萬元,欲逃亡溫哥華,已被攔截,公安機關已受理此案. 兩位受騙當事人其壹:著名服裝設計師、曾任政協代表的英子女士。以下是英子女士的報案陳述。
2010年6月下旬,在壹次聚會上認識了張咪,交談中說是黑龍江老鄉,大家覺得很親,互相留了電話。過了兩天,張咪給我打電話要見個面聊聊,見過幾面後,有壹天張咪把我叫到她家,說從來沒讓別人去過她家,看我人好又實在,很願意交我這個朋友,在交談中知道她這些年很不容易,懷才不遇沒有好機會,當時我非常同情她也喜歡她。 她問我現在在做什麽?我說我想做會所,因為我是服裝設計師,想開會所為沒有時間不會打扮的人設計服裝,當時她說:那多累呀,為那些老土設計不值,妳是大材小用了,不如做些省心的事、有意義的事。
第二天她把我帶到費家村壹個錄音棚。有個老外在,不會中文,她說老外非常了不起,在歐洲特別有名氣,張藝謀都跟他合作,並且聽了兩首音樂,然後說他們在策劃做個音樂劇,已經準備幾年了,要在歐洲演出,弘揚中國民族文化,讓歐洲人都知道中國,這是件很了不起的項目,而且還可以跟他們到處玩,又講了壹番大概內容,就像項目書裏寫的壹樣的,計劃2011年6月份維也納的首場演出。當時我想如果像張咪所描述的那樣也是件很好的事,因為當時我非常相信張咪,對她所描述的沒有壹點懷疑,我認為她是個公眾人物,不可能撒謊騙我。聽完坐下來,她說既然妳想投資做點事,不如做我們這件事,當時我說,如果像妳所說的那樣,我可以投資,不過我現在手頭沒有現金,要等到九月底有資金時再說,當時她說沒關系,妳現在可以簽個意向協議,資金進來再簽正式協議。預計總投資300——500萬之間股份20%—30%之間,另外和光線傳媒合作會省很多錢(因為我知道光線是中國很大的壹個傳媒公司),資金有我保管,我簽字認可方可支出,當時張咪說老外是公司法人,先跟她簽個意向合同。
九月三十日,我的資金到位要求簽個正式協議說明投資股份比例及詳細內容。張咪說整個預算沒出來不能明確股份。張咪打了收條給我,我當時說:我沖的是妳張咪,不認識老外。張咪說:放心吧,錢她把關,沒有我簽字錢是不會動的。她這麽說我才放心,我壹直認為張咪不可能騙我,因為我對張咪特別好。 在這個過程中張咪說:有事我叫妳來公司,平時妳不用來,音樂妳不懂,跟老外又沒法說話。
五月份壹天張咪給我打電話說有個大投資商投三仟萬,如果讓我再投200萬占百分之十股份,我是否認可?我果斷回答不認可,既然有大投資商,我要求退回。原因是:我當時是沖著張咪,相信她,覺得她不容易,幫助她實現“夢想”,我又可以賺錢,而且有百分之20—30股份才敢投的。 當時張咪回答我沒問題,如果妳不想做了連本帶利壹分不少打給我,讓我放心。我聽了這話也就放心了。
我相信她會說話算數的。過了壹段時間我經常找她,她說快了,就這幾天也有短信在。後來再打不是在外地就是不接了,這時我才感到上當受騙。 現已咨詢有關部門:沒有文化部立項是不許融資的,否則違法,屬於非法融資,虛構事實,完全是欺詐行為。而且所謂她們合作團隊都是不存在的。
總之她所描述“項目書”的內容完全是不存在的。張咪利用了我對她的信任和感情,騙了我多年辛苦賺的錢。利用她在社會的壹點名氣到處招搖撞騙,擾亂社會,現在使用各種手段進行抵賴,很惡劣,讓大眾更不敢隨便相信這些公眾人物給社會造成很大的負責影響,讓大家對明星和公眾人物失去信任。
張咪最近不接電話,不回短信,也不回自己家住,而且我們從張咪助理處得知張咪要跑,定了去溫哥華的機票,想從此逃避這件事,但是我們查出了航班號,還有法制進行時的記者要實時采訪,張咪得知在當日取消了機票,機票取消的時候是開放式的,以備隨時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