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烏木案的案件介紹
2012年春節,彭州市通濟鎮麻柳村17組吳高亮家附近,發現埋藏於地下的壹批烏木,經鑒定樹種為秋楓,估計市場價值上千萬。吳高亮自稱發現者,並雇來挖掘機挖掘。
2012年2月9日,通濟鎮政府接到舉報,當夜趕往監控保護。隨後在成都考古隊專家指導下,鎮政府挖掘出7件大型烏木,並運到當地客運站暫存。
2012年7月,彭州市國資辦正式答復:烏木歸國家,獎發現者吳高亮7萬元。而吳高亮提出這批烏木價值在2000萬左右,按照相關法規應該獎勵自己400萬。
2012年7月26日,吳高亮和姐姐吳高惠起訴通濟鎮政府,請求法院確認7件烏木為自己所有。
2012年11月28日,成都市中院審理此案,雙方就烏木是誰發掘、是否在吳高亮的承包地下和通濟鎮政府是否有非法行政行為三大焦點問題進行了舉證。鑒於訴訟雙方在焦點問題上存在重大分歧,此案擇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