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上到底有沒有15元的盒飯,為什麽都是40的?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規範》規定,在高鐵動車上,2元預包裝飲用水和15元盒飯不斷供。但是,壹般動車上15元盒飯被“藏著賣”。
很多消費者都做過高鐵,但是並不知道原來動車上還有15元的盒飯在賣,之前大家並不知道,乘務員也不主動提醒,在利潤的驅使下,他們更熱衷於推薦高價位的盒飯。
明明有,故意不說就應該是欺騙了呀;別說15壹份的,35都沒見過,要是火車上的盒飯價格低到人人都能接受得起,那鐵路公司就得準備足夠的盒飯來滿足乘客,那得用多少車廂拉多少盒飯?如果滿足不了還得被乘客抱怨,不患寡而患不均,所以只有賣得貴,利用價格杠桿來解決供需問題,存在即是合理,明碼標價,妳愛吃不吃,或者可以選擇坐飛機,飛機上的盒飯免費的。
對此,有媒體調查發現,根據現有的配比,15元盒飯所占比例不高,甚至低於40元的盒飯,為何不能提高中低檔盒飯的比例呢?而來自鐵路系統的相關人士則表示,高鐵、動車上必須提供15元盒飯,這個配比還是按照市場需求來定的,其實15元的盒飯銷售並不好,特別是京滬線上,很多旅客都希望吃得好點,會選擇價位高壹些的盒飯。
好不好吃,只有消費者吃了才會知道,並不是鐵路部門代替消費者來選擇,不好吃也說明鐵路系統的盒飯做的不好,應該去檢討自己的工作,努力提高服務的水平,而並應該埋怨消費者指責15元的盒飯不好吃。既然15元的盒飯都做不好,40元的盒飯就壹定能做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