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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是什麽物質?主要用在什麽地方?具體用途是什麽

三聚氰胺俗稱密胺、蛋白精,IUPAC命名為“1,3,5-三嗪-2,4,6-三胺”,是壹種三嗪類含氮雜環有機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

它是白色單斜晶體,幾乎無味,微溶於水(3.1g/L常溫),可溶於甲醇、甲醛、乙酸、熱乙二醇、甘油、吡啶等,不溶於丙酮、醚類、對身體有害,不可用於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主要用途

與甲醛縮合聚合可制得三聚氰胺樹脂,可用於塑料及塗料工業,也可作紡織物防摺、防縮處理劑。其改性樹脂可做色澤鮮艷、耐久、硬度好的金屬塗料。

其還可用於堅固、耐熱裝飾薄板,防潮紙及灰色皮革鞣皮劑,合成防火層板的粘接劑,防水劑的固定劑或硬化劑等。由三聚氰胺、甲醛、丁醇為原料制得的582三聚氰胺樹脂。用作溶劑型聚氨酯塗料的流平劑,效果特佳。

制造三聚氰胺甲醛樹脂的主要原料,用作有機元素分析試劑,也用於有機及樹脂的合成作皮革加工的鞣劑和填充劑。與甲醛縮合聚合可制得三聚氰胺樹脂,可用於塑料及塗料工業,也可作紡織物防摺、防縮處理劑。其改性樹脂可做色澤鮮艷、耐久、硬度好的金屬塗料。

與甲醛縮合聚合制成的三聚氰胺樹脂被廣泛應用於木質建築模板的制造和加工中。可用於模板表面的防水和木芯板的粘連,增加模板的重復使用次數。

擴展資料

三鹿問題奶粉系列案件開審

本報石家莊12月26日電(通訊員石宣?記者王俊秀)今天,三鹿問題奶粉刑事系列案中首批案件分別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無極、行唐、趙縣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分別對被告人提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全罪和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

上午8時,張玉軍、張彥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全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他們被指控制造銷售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張玉軍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產品,人壹旦食用必然會對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下,以三聚氰胺和麥芽糊精為原料,研制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

在壹年間累計生產“蛋白粉”775.6噸,並以每噸8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張彥章、黃瑞康(另案處理)、張樹和(另案處理)、劉繼安(另案處理)等人,累計銷售600余噸,銷售金額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張彥章將張玉軍生產的“蛋白粉”每噸加價500元至2000元,銷售給高俊傑(另案處理)、薛建忠(另案處理)、趙懷玉(另案處理)、黃瑞康(另案處理)、裴建柱(另案處理)等人,累計銷售230余噸,銷售金額3481840元。

在此期間,張玉軍、張彥章通過他人將“蛋白粉”分銷到石家莊、唐山、邢臺、張家口等地的奶廳(站),被某些奶廳(站)經營者添加到原奶中,銷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產企業。

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應當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同日,三起涉嫌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銷售給三鹿集團的案件分別在無極、趙縣和行唐縣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上述三案被告人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

張合社、張太珍案在無極縣法院開庭。河北省無極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1月,被告人張合社、張太珍在無極縣東侯坊鄉東朱村村北收牛奶站購買了“蛋白粉”3袋***計60公斤,多次按每噸原牛奶添加0.5公斤混合物的比例,將35公斤“蛋白粉”添加到其收購的約70噸原牛奶中。

銷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金額約175000元。2008年9月12日,無極縣公安局在被告人張合社、張太珍處查獲剩余“蛋白粉”25公斤。

楊京敏案在趙縣法院開庭。河北省趙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在2008年5月至7月間,被告人楊京敏從河北省欒城縣安利食品添加劑門市部蘇守彪(另案處理)處購買“蛋白粉”2袋***40公斤,多次按每噸原牛奶添加0.5公斤多混合物的比例,將24公斤混合物添加到其收購的約40噸原牛奶中。

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金額約9.6萬余元。2008年9月12日,趙縣公安局在楊京敏處查獲剩余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16公斤。

谷國平案在行唐法院開庭。河北省行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3月,被告人谷國平開辦奶廳。2008年4月,被告人谷國平購買了“蛋白粉”壹袋20公斤,將該混合物累計16.7公斤添加到約120噸原牛奶中。

銷售到石家莊市三鹿太行乳業有限公司行唐奶源配送中心,銷售金額約24萬元。2008年9月12日,行唐縣公安局在谷國平奶廳依法扣押了剩余“蛋白粉”3.3公斤。

中國青年報—三鹿問題奶粉系列案件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