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制造企業在中國申請發明專利保護,是制造性還是使用性保護
1、中國專利只在中國範圍內有效,不包括香港、臺灣、澳門。美國的專利在美國有效。
2、未經專利人同意,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均屬侵權。(專利法11條)
3、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情況:(專利法第69條)
(壹)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