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PCT國際申請?
《專利合作條約》是在《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原則指導下產生的壹個方便專利申請人獲得專利保護的國際性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以下簡稱“PCT”)。該條約於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PCT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國際專利申請,又稱PCT國際申請。 申請人只要提交壹份PCT國際申請,即可同時在該條約所有成員國中要求對其發明創造進行保護。該申請自國際申請日起在所指定的國家中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 PCT國際申請首先由專利申請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進行國際公開,並由國際檢索單位進行國際檢索。如果申請人要求,該國際專利申請可由國際初步審查單位進行國際初步審查。國際檢索的目的是提供與該國際專利申請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國際初步審查的目的是為該國際專利申請提供有關其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的初步審查意見。 應當註意的是,PCT申請只是壹種專利申請體系,並非授權體系,專利申請人只能通過PCT途徑申請專利,不能直接通過PCT途徑直接得到專利授權。要想獲得某個國家的專利授權,專利申請人還必須辦理PCT申請進入該國家階段的手續,由該國的專利局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符合該國專利法規定的,授予專利權。 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是中國國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時也是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我國申請人提出國際專利申請,應當經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交國家專利申請也可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提交國際專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