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臺灣旅遊需要辦理什麽手續
去臺灣旅遊需要“兩證”,要參與赴臺個人遊的遊客,需要持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之後委托本城市指定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入臺證”。
臺灣跟團旅遊,去臺灣旅遊的手續可以先拿著旅行社開具的發票,去公安局辦理臺灣通行證,然後再找旅行社代辦入臺證,壹般團費都含入臺證辦理的費用。
申請人自行前往戶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自由行個人旅遊簽註(G簽),壹般為15個工作日,時間以各地要求為準。
《大通證》要去公安局辦理,有效期限5年,個人遊的G簽註,有效期限6個月。臺灣發的入臺證,必須經過有資質的旅行社代為辦理,需要交納壹定的文件,以及相應的財力證明。入臺證有效期3個月,停留時間16天15夜。
全國通辦
2019年4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將實行“全國通辦”。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後,可以實現三個“都能辦”:全國各地都能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壹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出入境證件,申請材料與戶籍地壹致。
內地居民都能辦,即不受戶籍地、居住地等條件限制,內地居民均可在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出國出境證件都能辦,可在異地申辦。此外,申請人異地申辦赴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還可在自助簽註機上辦理,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