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東購商廈被告人是誰
辛集東購商廈被告人是丁余。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被告人丁余通過聚眾賭博、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積累壹定經濟實力,同時交結大量社會閑散人員,到2005年逐漸形成以丁余為領導者,對被告人丁余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鬥毆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3名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定罪的被告人,分別根據具體罪責判處二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