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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區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寶山區教育局下設7個職能科室,即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基礎教育科、成職教科、體衛藝科科、人事科、計財科。

(壹)行政辦公室

1、負責制定本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

2、綜合協調教育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

3、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

4、負責教育局重要會議、接待的組織安排;

5、負責國內外教育合作與交流;

6、負責信息管理、簡報編輯、文秘、信訪、機要、人大代表書面意見與政協提案的辦理;

7、負責督查、催辦工作;

8、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及有關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9、負責機關日常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管理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10、負責依法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協調社會各方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綜合治理、預防、控制青少年犯罪工作;

11、承擔區青少年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2、負責指導所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和系統的綜合治理與安全防範工作,協助校園周邊環境治理的組織實施;

13、協助處理學校突發事件和所屬單位安全工作;

14、負責指導校園綠化、防汛、訪臺、防火和環境衛生工作;

15、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1、負責制定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統戰、團委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對教育系統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考核工作及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3、指導幹部培訓工作和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

4、負責黨員培養、發展和教育工作;

5、管理和指導教師、學生團工作及少先隊工作;

6、負責指導本系統教師、幹部以職業道德建設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設及宣傳、統戰和老幹部工作;

7、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8、負責幹部出境審核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

1、管理和指導區基礎教育工作;

2、制定本區基礎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指導學前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和中小學的教育工作;

4、負責指導中小幼、特教招生、學籍管理、升學考試工作;

5、指導區基礎教育教學管理、行政管理和現代教學技術應用工作;

6、審核和歸口管理區基礎教育的各種競賽、學生評優、教材使用工作;

7、統籌協調中小學生的社區教育工作;

8、承擔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成職教科

1、管理和指導區中等職業教育與中等成人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各類成人培訓、指導掃盲工作;

2、制定區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協調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中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指導成職教教育教學、師訓等工作;

4、指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入學、升學、考試、學籍管理等有關工作;

5、參與協調畢業生調配與就業指導工作;

6、管理和指導終身教育和建設學習化社區的社區教育工作;

7、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撤消、變更的審批;

8、按本市有關規定進行職業高中、成人高中、成人中專的招生、教學及學籍管理;

9、審核或審批社會力量辦學,並按市有關規定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

(五)體衛藝科

1、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學生衛生保健、藝術教育和科普工作;

2、制定區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科技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民防教育、學生軍訓和紅十字會工作;

4、協調各類學校學生參加體育競賽、藝術交流和科普活動;

5、監督學校飲食衛生;

6、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計財科

1、編制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和教育費附加使用計劃,統籌管理區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費附加,管理使用有關專項經費;

2、統計和檢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並進行監督資本運營的財務審計;

3、協助制定區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的情況;

4、管理各種贊助和教育貸款;

5、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6、承擔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7、規劃、指導、協調學校基建、後勤改革和後勤管理工作;

8、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七)人事科

1、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

2、制定本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

3、協調人事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人事調配、工資福利、編制管理、勞動力管理;

5、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6、負責學校師資隊伍、教育行政管理幹部的建設和評優獎勵工作;

7、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宏觀管理和系統內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改革工作;

8、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9、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編制、工資管理工作;

10、負責教師、職工出境審核工作;

11、協調和指導本系統人才交流及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對本系統教職工違紀處理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