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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或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且持證滿兩年,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並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

杭州市公租房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

杭州市公租房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規範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局,並將申請家庭信息按月反饋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以備公示。

2、申請公示

用人單位(街道社區)填寫《杭州市本級公***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公示表》並加蓋單位(街道社區)公章後,在用人單位(街道社區)張貼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眾監督。單位(街道社區)負責核實舉報情況,並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單位交件

用人單位由指定經辦人將申請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戶整理後,連同本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並交至登記註冊地所在區住建局。街道社區將公示材料交所在區住建局。

4、區級審核

區住建局對申請家庭的房產、收入等情況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申請家庭基本信息錄入業務審核系統,收件資料按戶整理形成卷宗並及時交至市級審核機構。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主體不符合的原因。

5、市級審核公示

杭州市公租房申請市級審核機構對申請家庭的房產、收入等情況進行復核,確定基本符合條件申請家庭,按月在《杭州日報》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主體不符合的原因。

6、選房

無用房單位的,由選房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的《杭州市本級公***租賃住房受理單》。有用人單位的,由選房單位指定經辦人(以下簡稱選房人)須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單位介紹信、有效的《杭州市本級公***租賃住房受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