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1、交易制度:這個和目前的主板、科創板和創業板的交易制度都是壹樣的,實行T+1交易制度。也就是妳今天買入之後,明天才能賣出。
2、交易時間:集合競價時間和主板也是壹樣的,開盤為9:15-9:25;連續競價時間為9:30-11:30;13:00-14:57;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4:57-15:00。
3、交易數量: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這個和科創板類似,但是科創板最少不少於200股,和A股稍微有些不壹樣,A股市100股或者其整數倍。
4、單筆申報: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也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5、上市首日漲跌幅:不設漲跌幅限制,而且實施臨時停牌機制(熔斷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分別臨時停牌10分鐘,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臨時停牌時間如跨越14:57則必須在14:57復牌,然後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和創業板和科創板保持步調壹致,而主板上市的股票在上市首日,當日首次上漲或下跌10%會停牌30分鐘,
6、漲跌幅限制: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較創業板和科創板也是繼續放寬至30%,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漲跌幅限制同樣適用於大宗交易。
7、大宗交易時間:申報時間為9:15-15:00。確認時間為15:00-15:30。
8、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範圍:成交價格上限是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二者取其高);成交價格下限是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二者取其低)。
9、有效申報價格範圍: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價格籠子。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二者取其高);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二者取其低)。這裏的買入基準價格就是“賣壹”,賣出基準價格就是“買壹”。這個和科創版也類似,主板沒有相應的要求。
10、選擇開通股轉壹類合格投資者或股轉二類合格投資者權限類型自動包含北交所合格投資者業務權限。此前已開通精選層股轉權限的不用再開通,系統將自動平移權限至北交所。以上是我了解的內容,妳可以訂閱相關雜誌過新聞了解更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