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住證和身份證有什麽區別
港澳臺居住證和身份證有三點區別,分別是:
1、制發的依據不同,港澳居民居住證發放的依據是侍部長已經發布的,即將實施的港澳臺居民證據證申領發放辦法。往來內地通行證發放的依據是中國公民因私往來香港、澳門的管理辦法;
2、功能定位不同,港澳居民的居住證主要是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港澳居民在內地居住提供身份證明,並享有相關的權利、基本的公***服務和便利而制發的。往來內地通行證作為壹種旅行證件,主要是為了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來往內地提供壹個身份的憑證;
3、定義不同,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壹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居住證是中國壹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臺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