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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女明星自殺是社會造成還是個人原因

在報道韓國娛樂明星自殺的原因時,媒體大多用了“壓力過大”來描述。有道是,生命大於天。死人,總不是好事。何況明星們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動不動就自殺,或多或少都會帶給壹個國家或社會某些消極因素。

那麽韓國娛樂明星的壓力究竟從何而來?四個字概括便是“競爭激烈”。演藝事業拼殺的就是美貌加演技,也就是我們常常談論的所謂偶像派和實力派。而靠美貌上位的偶像派,尤其是女星們,其藝術生命的短暫就如同她們的青春壹樣轉瞬即逝。所以壹進入圈子,別說是靠明星搖錢的演藝經紀公司了,就是明星們本人也會時常處在“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強烈的危機感中,其心理負荷之重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對名利的快速、過分甚至無節制的追逐,即意味著超過身心承受能力的巨大的付出。稍加仔細觀察或分析壹下韓國娛樂圈自殺的那些明星的生活軌跡,其實並不難發現,男星多死在債務或外遇的無法解決,而女星們多死在感情傷害之後的無所適從或不能自拔。或許常人可以輕易的質問壹句為什麽就不能對名利看淡定些,也許只有跨進了那個圈子的人才能設身處地地感受到做明星的不易。在那個圈子裏,牛鬼蛇神蜂擁而入,面具假象處處彌漫,謊言欺騙比比皆是,醜聞緋聞就是家常便飯,流氓當導演,黑幫作制片,資本包明星,用圈內的行話講,“如果妳是正常人最好別進娛樂圈”,除非妳“心甘情願地適從甚至墮落”,否則“沒得混”。

娛樂圈靠混,不是靠發展。這是許多明星不願意聽,更不願意接受,但又不得不承認的事實。每壹個成功的娛樂明星,都有其心知肚明又與眾不同的生存混法,而至於是什麽手段或方式,往往沒人感興趣,主動的,或者被迫的,大家盯住的目標其實就是簡單的兩個字:名利。所以很多女藝人會突然發現,想找個真情相待的男人竟然變成了無比困難之事,許多男星們也有感受,在鮮花與掌聲之外,有時侯壹個真實的朋友卻成為了奢望。業已弄假成真的表演太多,讓虛幻與失落裝滿了謊言與欺騙的黑洞。那個圈,很怪異,很復雜。

韓國明星們光鮮背後的生活,或許可以從以下段落的描述裏窺斑見豹。這是我在央視網絡裏發現的壹篇文章,放在此處,或多或少能在壹定程度上揭開韓星們的生存現狀吧——韓國比較大的經紀公司培養壹個藝人的周期壹般是2到3年,從十四五歲開始培訓藝人,到十六七歲成熟期時出道。這壹階段參加培訓的少年們被叫做練習生,他們不僅要接受歌舞、形體等多方面的培訓,就連吃住都由公司統壹安排。在培訓的過程中,公司會因為唱歌不好、或者長大成熟後形體外貌走形而實行殘酷的淘汰。經過兩年的培訓,會有50%左右的淘汰率。目前當紅的5人組合東方神起和13人組SuperJunior基本屬於同壹時期參加培訓的練習生,當時有大約30個練習生和他們壹起培訓,最終這18個人出道成名。此外,東方神起的隊長鄭允浩則是當了5年的練習生才出道的,在這個過程中他壹直擔當別人的伴舞。

收入 公司最少拿七成

在兩年的培訓周期中,韓國影視公司要支付新人們的所有花銷,壹個大公司培養壹個組合,每人每年費用就要超過100萬人民幣。為了保證這種投入能夠收回,公司和藝人的合約期限就相當長,少則5年,10年合約非常普遍,有的甚至是死約。安七炫在1995年出道時就與SM公司簽約,2000年14歲的寶兒也簽約SM,至今二人的演藝合約仍然都在老東家那裏。此外,大公司對藝人收入的抽成比例相當高,壹般為七三開或八二開,甚至不少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根本拿不到錢。神話組合成員之壹金東萬成名7年後才有錢給父母買壹套住所。司捷告訴記者,那些想要成名的年輕人起初對錢並沒有概念,但成名年數長了之後就有可能會和經紀公司出現矛盾,而想要離開公司就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高達8位數的違約金往往讓藝人們望而卻步。此外,韓國還有歌手協會等組織,如果壹個歌手合約還沒有到就想跳槽,即使他支付得起違約金,歌手協會也會要求別的公司不再和這個人簽約。

趕場 壹天只睡四小時

為了不被公眾遺忘,那些走紅的明星們必須盡全力努力工作。韓國有上百個綜藝節目,明星們除了要完成錄制唱片、拍攝影視劇等正常工作外,還要接受公司安排參加這些綜藝節目,通常是連軸轉,有的甚至為了趕通告吃住行都在房車中。Rain曾經因為要接連參加兩臺晚會,趕時間差點發生交通意外。在最近壹次接受韓國媒體電視采訪時,HOT成員Tony說,他們曾經在壹天之內參加過24個雜誌的拍攝。而神話組合成員Andy則表示“明星壹天只能睡3到4個小時。練舞壹天至少8小時以上,所以總覺得缺乏睡眠”。司捷表示,這種高強度的工作很普遍,東方神起最忙的時候,壹天之內會參加近十場演出。

威脅 身邊暗箭最難防

2000年韓國女歌星白智英正當事業扶搖直上時,其女經紀人兼男友將偷拍的色情錄像帶曝光。2005年1月宋慧喬的母親接到其女前經紀人金某的壹封恐嚇信,信中要求支付二億五千萬韓元相當於250萬元人民幣 ,否則便會以鹽酸和迷幻藥對付母女二人。金某最終被判刑入獄10個月。今年2月權相宇遭到經紀人和黑社會雙重威脅事件曝光。其實,韓國並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經紀人制度,公司會在藝人身邊安排助理,助理通常掌握藝人大量隱私,當助理得不到預期的利益時就想盡辦法報復明星。韓國甚至有專門的反明星組織“Anti Fans”,去年年底東方神起成員鄭允浩曾因喝下摻雜強力膠的果汁住院,有報道稱,正是這類歌迷組織所為。

管理 被打只是最輕的

韓國公司壹般會使用儒家思想作為管理方法,在公司中,前輩、後輩關系非常明確,而組合中如果哪個成員不聽話,大隊員作為兄長拳打腳踢小隊員也是正常情況。在韓國,藝人想要紅就要做到“聽話”,如若不從,公司就會實行封殺令,比如發胖了公司要求減肥,做不到就要被冷藏。除了公司方面,韓國歌手協會也會時刻關註藝人的表現,如果有違反傳統儒家思想的行為則會壹概封殺。比如劉承俊,2001年他為逃兵役而加入美國國籍,這令當時在韓國歌壇如日中天的他被韓國各界封殺,事業從此壹落千丈。

描述未必絕對客觀,但很大程度上就是娛樂圈的現狀。其實娛樂明星亦普普通通的常人,有七情六欲,有酸甜苦辣,同樣需要油鹽醬醋茶,只不過在他們生活的軌跡上多了壹層人為的光環而已。很多時候,我們只看到了裸露在表象之外的亮堂,卻忽視了於角落裏暗藏的無法排解的陰影,長期郁積卻尋找不到宣泄的渠道,可以想象的結局,或瘋狂,或自閉,或抑郁,乃至各種殘忍的方式自殺了結生命。平衡心態,平和價值,平靜處之,平實生活,往往說起來很容易,但在那樣壹個復雜的環境下要真正做到確非易事。

原因很多,綜合起來講:

第壹,韓國是從壹個從農業國家迅速發展起來的現代化資本主義國際,亞洲四小龍之壹,屬於發達國家行列,由於經濟迅速發展,社會競爭強烈,國民生活壓力大,所以導致很多人承受不了生活和工作的重負。

第二,韓國人是個感覺細膩切、敏感的民族,他們的性格有時候很開朗,但有時候又極容易受到傷害。

第三,韓國畢竟是個小國,由於人口數量不大,地域狹窄,人均生存環境很小,有時候受到謠言禍害時,很容易就遍布全國,而且導致自己身邊的人都受到影響,越是小的地方,越是人言可畏,想要找個地方辟謠都很難。

第四,韓國藝人是個壓力巨大的職業,在韓國,藝人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他們還要為自己光輝奪目的形象付出很大的代價,在背後默默付出很多。尤其當受到謠言禍害的時候,很容易打擊到他們的事業,甚至波及家庭,所以藝人的自殺行為是壹個具有代表性的社會現象的顯示。

韓星身上的三座大山: 第壹座,是行業內競爭異常,僧多粥少的情況有位嚴重,韓國面積99237平方公裏,人口4485萬,不如中國壹個省大,但娛樂業的發達 程度,明星之數量堪比大國,更何況每年還有大批新星被推出,想要維持固定的工作量和長盛不衰的人氣簡直難於上青天,這就是為什麽壹個大牌韓星有可能好幾年才出壹部作品或專輯,或是某位新人只演了壹部劇就再無音信,在韓國娛樂圈混,稍有不慎就會很快被淘汰出局,甚至連鹹魚翻身的機會都沒有。第二座,沈重的經濟壓力讓韓星苦不堪言,只要當明星,不管名氣大小都能賺個盆滿缽滿?那是在中國!在韓國,除了少數大牌明星外,很多藝人的收入並不可觀,出道十幾年仍買不起房子,住廉價出租屋的人大有人在,韓國的經紀公司,在壓榨明星方面更是無所不用其極,壹個新人或新組合在公司壹般要當2道3年練習生才能正式出道,這期間吃穿住行加培訓費看似公司在付,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公司將來要在明星身上壹分不剩的拿回來,大公司對藝人的收入抽成比例相當高,壹般為七三開或八二開,不少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根本拿不到錢,更要命的是公司更藝人壹般都要錢10年左右的長約,甚至是死約,明星想要離開公司必須支付高額的違約金,這跟賣身契有什麽兩樣,當年神話組合跟老東家s.m.鬧矛盾,是隊長eric從家裏籌錢才幫成員們成功贖身,這堪稱韓娛全最著名的成功解約案例;第三座,是傳統世俗的眼光,民眾的誹謗和惡意中傷,再加上有組織的anti活動,他們無情的摧毀了明星最後的那道心理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