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許可證怎麽辦理
出口許可證要經下列流程予以辦理:
1、由當事人向發證機構提出出口許可證申請;
2、提交出口許可證申請表、出口批準文件、出口合同等材料;
3、經發證機構審核後,符合條件的發放出口許可證。即由申領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領證人”)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函件。申請的內容包括:出口商品(貨物)名稱、規格、輸往國別地區、數量、單價、總金額、交貨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匯方式)等項目。
《中華人民***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十九條 國家對限制進口或者出口的貨物,實行配額、許可證等方式管理;對限制進口或者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技術,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經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經其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許可,方可進口或者出口。國家對部分進口貨物可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