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和非自貿區對外投資的區別
自貿區內自貿區外註冊資金認繳,無須驗資須驗資註冊周期短較長稅收境內關外,區內生產交易免營業稅和增值稅
與區外交易,地方稅收兩免三減半
物流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
10年內註銷或者遷出需補回減免部分地方稅收財政扶持出口退稅周期大約1個月大約3個月開放重點原保稅區貨物自由貿易,在保稅區基礎上,更強調服務業開放 外資提交材料略有減少 外資行業準入
(負面清單以外無須審核,部分行業限制)社會服務領域:增值電信 工程設計 工程建築
商貿服務領域:投資管理 資信調查 律師服務
專業服務領域:教育培訓 旅行社 人才中介 醫療服務 廣告
文化服務領域:娛樂場所 遊戲及銷售 演出經紀
航運服務領域:遠洋貨物運輸 國際船舶管理
金融服務領域:銀行 壽險 融資租賃所有行業需要商務委審批
限制更嚴格註冊地址約2萬/年(洋山港2萬/年,外高橋2.5萬/年)約2400/年年檢無須年檢,但須備案公開無須年檢。
下面是另外的官方優惠政策。
壹)其中促進投資的兩項政策是:
1、註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時間內分期交納所得稅,簡稱為“非貨幣形資產投資政策”。
註解:對於企業來說,分期繳稅緩解了現金流壓力,之前壹年內要繳清的稅款,現在可以分幾年交,例如某企業產生的投資增值額是1個億,需要繳納2500萬的企業所得稅,那麽可以分五年來繳納,每年500萬元,現金流壓力驟減,而且因此而延期繳納的稅收企業可用於其它的投資。
2、對試驗區的企業以股份或出租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實行已經在中關村(000931,股吧)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所得稅納稅的政策,也簡稱為“股權激勵政策”。
註解:這對企業吸引高端人才是壹個很好的舉措。
(二)五項促進貿易的政策具體包括:
1、將在試驗區內註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範圍;
註解:以如上兩種租賃方式租賃把貨物出口到國外,可享受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退稅優惠,節省經營成本。這項政策在天津已有實施過。
2、對試驗區內註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的空載在25噸以上的給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政策;
註解:以前國內租賃公司進口壹架飛機需要交納兩成以上的稅收,故大都從國外租賃公司租賃飛機,現如今自貿區租賃政策放開後,國內租賃公司可以直接購買進口飛機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因為自貿區有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
3、對設立在試驗區內的生產企業加工的貨物,根據企業的申請,試行對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政策,簡稱為“選擇性征稅政策”;
註解:譬如在自貿區加工的產品需要內銷,在其他特殊區域是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比如成品是完全按成品征稅,但在自貿區可選擇成品,也可選按原材料征稅,實際上給予企業選擇從低征稅的原則。這項政策在珠海橫琴等地已有實施過。
4、在現行的政策框架下,對試驗區內的生產企業和生產性服務企業,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稅,但生活性的服務企業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以免稅的政策除外。
註解:這裏實際是沿用了現行保稅區的政策,其實除了生產設備外,還包括模具和進口辦公用品(生產必須)都是免稅的。
5、完善起運港退稅的政策。
註解: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聯合發文,在青島、武漢至上海洋山保稅港區之間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經水路轉關直航運輸經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壹經確認離開啟運港口即被視同出口,可提前辦理退稅,給企業退稅節省了時間,對企業將是極大的利好。
此外,還有兩項稅制正在研究中:壹是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且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二是探索建立貨物狀態分類監管模式,因為這項改革既涉及監管方法的改革,也涉及相關的稅收政策。
對於企業所得稅:“目前上海自貿區實行15%企業所得稅暫不成熟,企業所得稅也不具備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可能性。自貿區稅制改革要符合國家稅制改革的方向,遵循稅制公平、統壹、規範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