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有公章嗎?
個體戶是有公章的?。
個體工商戶辦理公章首次刻章,需要準備以下材料去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備案:
1、法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的正、副本的復印件;
3、公安局刻章備案申請表;
在公安局刻章備案處進行刻章備案後,再到指定的刻章地點進行刻章。
擴展資料:
公章的啟用: 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並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並下發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壹)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櫃保管,並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並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後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公章的使用後果承擔壹切責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公司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
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