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法律主觀: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有:婚前壹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壹方的婚前財產;婚後壹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壹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同參與購買的房屋屬夫妻***同財產。
法律客觀: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