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足球五人場的規則
1、場地:
五人制足球比賽場地為長方形,長度不得多於42米或少於25米,寬度不得多於25米或少於15米。在任何情況下,長度必須超過寬度。國際比賽場地面積應為:長38 ~ 42米,寬18 ~ 22米。場地應按平面圖畫清晰的線條,線寬不得超過8厘米。較長的兩條界線叫邊線,較短的叫球門線。場地中間畫壹條橫穿球場的線叫中線,場地中央做壹個明顯的標記,並以此點為圓心,以3米為半徑,畫壹個圓圈叫中圈。
(1)罰球區 以壹每根門柱內側為圓心,以6米為半徑各畫壹弧線,壹端與球門線相連,另壹端與壹條長3米、平行於球門線的直線相連,這兩條弧線和壹條直線與球門 線間的區域叫罰球區。
(2)罰球點在兩條球門線中點垂直向場內6米處各做壹清晰的標記,即為罰球點的正確位置。
(3)替換區要設置在替補席各半場的邊線上,應畫兩條與邊線垂直的、長度為80厘米的線(場內40厘米,場外40厘米),並且在每半場距中線3米遠。當隊員在替換過程中進入或離開場地時,他們應在這兩條長度為80厘米的線之間進行。
(4)球門應設在兩條球門線的中央,由兩根內側相距3米的直立門柱與壹根下沿離地面2米的水平橫木連接組成。橫木的寬度及厚度均應為8厘米,門柱與橫木的寬度相等。
2.隊員人數及隊員裝備:
壹場五人制足球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5名,其中必須有1名為守門員。在比賽中任何壹隊因隊員被罰出場,使得其場上隊員少於兩名時,該場比賽為棄權。正式比賽,都可使用替補隊員。各隊替補隊員不得超過7名。
(1)隊員的替換: 五人制足球比賽替換隊員與十壹人制有所不同,它可以在比賽未成死球時進行替換,叫做“機動替換”。“機動替換”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a.離場隊員必須從邊線上的替換區內離場。
b.上場隊員也必須從替換區進場,而且必須在離場隊員完全跨出邊線後方可 入場。
c.替補隊員無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d.替補隊員入場後即成為場上隊員,同時被替換出場的隊員不再是場上隊 員,至此替換結束。
e.“機動替換”次數不限,被替換下場的隊員可以重新上場替補其他隊員。
(2)罰則:在比賽中進行“機動替換”,替補隊員在被替補隊員還未完全離場時就進場,裁判員應立即停止比賽,由主裁判員令被替換隊員離場,對入場的替補隊員給予警告,並由對方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果當時球在罰球區內,則應在停止比賽時距球所在地點最近的6米線上執行。 如果替換隊員未在替換區內進行,裁判員亦應立即停止比賽,由主裁判員警告有關隊員,並由對方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果當時球在罰球區內,則應在停止比賽時距球所在地點最近的6米線上執行。
(3)替換守門員:規則規定替換守門員須在死球時進行。守門員還可與任何其他場上隊員互換位置,但須事先通知主裁判員,亦應在比賽成死球時進行。
(4)隊員裝備:規則規定,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裝備。
a.隊員通常的裝備是球衣、短褲、球襪、護腿板及球鞋。球鞋只能是用帆布 或軟皮革制成的訓練鞋,鞋底應用橡膠或其他類似的材料制成。隊員上場必須穿球鞋。
b.隊員球衣上必須有號碼,同隊隊員不得使用相同的號碼;
c.守門員可以穿長褲,其球衣的顏色應明顯有別於其他隊員及裁判員;
d.護腿板應使用可以起防護作用的材料制成(橡膠、塑料、聚氨脂或其他類 似材料),並用球襪作部包住。比賽中如果沒有計時員,則由主裁判員負責計時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教練員可向助理裁判員提出暫停要求。
(5)暫停:五人制足球比賽,規則規定允許暫停。即每隊每半場可有壹次1分鐘的暫停,並且要遵守下列要求:
a.只有各隊的教練員才有權向計時員提出暫停;
b.比賽成死球時,計時員可用不同於裁判員的哨音或其他音響、信號暫停比 賽;
c.暫停後,雙方隊員均應停留在場內接受指導,隊員不能出專程人能停留在 與替補席平行的邊線內,而且進行指導的人員也不能進入場內;
d.如上半場未使用“暫停”,下半場也只能暫停壹次。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指出,如全場比賽打成平局,按照競賽規程需進行加時賽,在加時賽期間沒有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