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換算成華氏度是什麽?
1攝氏度=33.8華氏度;華氏度 = 32°F+ 攝氏度 × 1.8;攝氏度 = (華氏度 - 32°F) ÷ 1.8。
比如以下換算:
0°C=32°F
10°C=50°F
20°C=68°F
30°C=86°F
40°C=104°F
攝氏度來源
18世紀瑞典天文學家安德斯·攝爾修斯(Anders Celsius,1701-1744)在1742年創立溫標時,為了避免測量低溫時出現負值,規定在1標準大氣壓下,沸水記為0度,把冰水記為100度,當時沒有°C符號。這個規定和現行的攝氏溫標剛好相反,在使用中,人們感到很不方便。
後來的壹些科學家,將其改為在1標準大氣壓下,水的沸點定為100度,冰水混合物的溫度定為0度,其間分成100等分,1等分為1度。其中著名博物學家林奈也使用了這種把刻度顛倒過來的溫度表,並在信中宣稱:“我是第壹個設計以冰點為零度,以沸點為壹百度的溫度表的。”但這種說法得不到瑞典皇家科學院的認可,這種溫標曾經被稱為攝氏溫標(又叫百分溫標)。
現在為了計算方便,將1K=1°C。為了紀念和表彰安德斯·攝爾修斯的貢獻,1954年的第十屆國際度量衡大會特別將此溫標命名為“攝氏溫標”,用他的姓氏的第壹個字母"C"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