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的性質和歷史作用
[編輯本段]主要職能、宗旨、目標、基本原則、基本職能
世貿組織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實施各項貿易協定;為各成員提供多邊貿易談判場所,並為多邊談判結果提供框架;解決成員間發生的貿易爭端;對各成員的貿易政策與法規進行定期審議;協調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的關系,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 世貿組織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與貿易;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各成員方應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和維護環境,並以符合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下各成員需要的方式,加強采取各種相應的措施;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份額和利益。 世界貿易組織的目標是建立壹個完整的,包括貨物、服務、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及知識產權等內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邊貿易體系,使之可以包括關貿總協定貿易自由化的成果和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的所有成果。 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是非歧視貿易原則,包括最惠國待遇、透明度和國民待遇條款;可預見的和不斷擴大的市場準入程度,主要是對關稅的規定;促進公平競爭,致力於建立開放、公平、無扭曲競爭的“自由貿易”環境和規則;鼓勵發展與經濟改革。 世貿組織的基本職能有:管理和執行***同構成世貿組織的多邊及諸邊貿易協定;作為多邊貿易談判的講壇;尋求解決貿易爭端;監督各成員貿易政策,並與其它同制訂全球經濟政策有關的國際機構進行合作。世貿組織的目標是建立壹個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邊貿易體制。與關貿總協定相比,世貿組織管轄的範圍除傳統的和烏拉圭回合確定的貨物貿易外,還包括長期遊離於關貿總協定外的知識產權、投資措施和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領域。世貿組織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調解成員爭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編輯本段]世界貿易組織的組織機構
部長級會議是世貿組織的最高決策權力機構,由所有成員國主管外經貿的部長、副部長級官員或其全權代表組成,壹般兩年舉行壹次會議,討論和決定涉及世貿組織職能的所有重要問題,並采取行動。 第壹次會議於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開,第二次會議於1998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第三次會議於1999年11月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第四次會議於2001年11月在卡塔爾首都多哈召開,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召開,第六次會議於2005年12月在中國香港召開。 部長級會議的主要職能是:任命世貿組織總幹事並制定有關規則;確定總幹事的權力、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以及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職責及任職條件;對世貿組織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做出解釋;豁免某成員對世貿組織協定和其它多邊貿易協定所承擔的義務;審議其成員對世貿組織協定或多邊貿易協定提出修改的動議;決定是否接納申請加入世貿組織的國家或地區為世貿組織成員;決定世貿組織協定及多邊貿易協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設總理事會和秘書處,負責世貿組織日常會議和工作。世貿組織成員資格有創始成員和新加入成員之分,創始成員必須是關貿總協定的締約方,新成員必須由其決策機構——部長會議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方可加入。 總理事會:在部長級會議休會期間,其職能由總理事會行使,總理事會也由全體成員組成。總理事會可視情況需要隨時開會,自行擬訂議事規則及議程。同時,總理事會還必須履行其解決貿易爭端和審議各成員貿易政策的職責。 總理事會下設貨物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知識產權理事會。這些理事會可視情況自行擬訂議事規則,經總理事會批準後執行。所有成員均可參加各理事會。 各專門委員會:部長會議下設立專門委員會,以處理特定的貿易及其他有關事宜。已設立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國際收支限制委員會;預算、財務與行政委員會;貿易與環境委員會等10多個專門委員會。 秘書處與總幹事:由部長級會議任命的總幹事領導的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下稱秘書處),設在瑞士日內瓦,大約有500人。秘書處工作人員由總幹事指派,並按部長會議通過的規則決定他們的職責和服務條件。 部長會議明確了總幹事的權力、職責、服務條件及任期規則。世貿組織總幹事主要有以下職責: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員施加影響,要求它們遵守世貿組織規則;總幹事要考慮和預見世貿組織的最佳發展方針;幫助各成員解決它們之間所發生的爭議;負責秘書處的工作,管理預算和所有成員有關的行政事務;主持協商和非正式談判,避免爭議。 截至1999年5月,世貿組織***有30多個理事會和常設委員會。 組織機構圖如下: 世界貿易組織組織機構圖
[編輯本段]世界貿易組織標識
1997年10月9日,世貿組織啟用新的標識。該標識由六道向上彎曲的弧線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別為紅、藍、綠三種顏色。標識意味著充滿活力的世貿組織在持久和有序地擴大世界貿易方面將發揮關鍵作用。六道弧線組成的球形表示世貿組織是不同成員組成的國際機構。標識久看有動感,象征世貿組織充滿活力。標識的設計者是新加坡的楊淑女士,她的設計采用了中國傳統書法的筆勢,六道弧線帶有毛筆書法起筆和收筆的韻率。
[編輯本段]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權利與義務
入世後享受如下基本的權利: (1)能使產品和服務及知識產權在150個成員中享受無條件、多邊、永久和穩定的最惠國待遇以及國民待遇; (2)對大多數發達國家出口的工業品及半制成品受普惠制待遇; (3)享受發展中國家成員的大多數優惠或過渡期安排; (4)享受其他世貿組織成員開放或擴大貨物、服務市場準入的利益; (5)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公平、客觀、合理地解決與其他國家的經貿摩擦,營造良好的經貿發展環境; (6)參加多邊貿易體制的活動獲得國際經貿規則的決策權; (7)享受世貿組織成員利用各項規則、采取例外、保證措施等促進本國經貿發展的權利。 入世後承擔如下基本的義務: (1)在貨物、服務、知識產權等方面,依世貿組織規定,給予其他成員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2)依世貿組織相關協議規定,擴大貨物、服務的市場準入程度,即具體要求降低關稅和規範非關稅措施,逐步擴大服務貿易市場開放; (3)按《知識產權協定》規定進壹步規範知識產權保護; (4)按爭端解決機制與其他成員公正地解決貿易摩擦,不能搞單邊報復; (5)增加貿易政策、法規的透明度; (6)規範貨物貿易中對外資的投資措施; (7)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繳納壹定會費。
[編輯本段]世貿組織的互惠原則
盡管在關貿總協定及世貿組織的協定、協議中沒有十分明確地規定“互惠貿易原則”,但在實踐中,只有平等互惠互利的減讓安排才可能在成員間達成協議。 世貿組織的互惠原則主要通過以下幾種形式體現: 第壹,通過舉行多邊貿易談判進行關稅或非關稅措施的削減,對等地向其他成員開放本國市場,以獲得本國產品或服務進入其他成員市場的機會,即所謂“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第二,當壹國或地區申請加入世貿組織時,由於新成員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員過去已達成的開放市場的優惠待遇,老成員就會壹致地要求新成員必須按照世貿組織現行協定、協議的規定繳納“入門費”——開放申請方商品或服務市場。 第三,互惠貿易是多邊貿易談判及壹成員貿易自由化過程中與其他成員實現經貿合作的主要工具。關貿總協定及世貿組織的歷史充分說明,多邊貿易自由化給某壹成員帶來的利益要遠大於壹個國家自身單方面實行貿易自由化的利益。因為壹國單方面自主決定進行關稅、非關稅的貨物貿易自由化及服務市場開放時,所獲得的利益主要取決於其他貿易夥伴對這種自由化改革的反應,如果反應是良好的,即對等地也給予減讓,則獲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則較小。相反,在世貿組織體制下,由於壹成員的貿易自由化是在獲得現有成員開放市場承諾範圍內進行的,自然這種貿易自由化改革帶來的實際利益有世貿組織機制作保障,而不像單邊或雙邊貿易自由化利益那麽不確定。因此,多邊貿易自由化要優於單邊貿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的大國。
[編輯本段]世貿組織的透明度原則
透明度原則是世貿組織的重要原則,它體現在世貿組織的主要協定、協議中。根據該原則,世貿組織成員需公布有效實施的、現行的貿易政策法規有: (1)海關法規。即海關對產品的分類、估價方法的規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征收的關稅稅率和其他費用; (2)進出口管理的有關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3)有關進出口商品征收的國內稅、法規和規章; (4)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有關法規和規章; (5)有關進出口貨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匯管理和對外匯管理的壹般法規和規章; (6)利用外資的立法及規章制度; (7)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規和規章; (8)有關出口加工區、自由貿易區、邊境貿易區、經濟特區的法規和規章; (9)有關服務貿易的法規和規章; (10)有關仲裁的裁決規定; (11)成員國政府及其機構所簽訂的有關影響貿易政策的現行雙邊或多邊協定、協議; (12)其他有關影響貿易行為的國內立法或行政規章。 透明度原則規定各成員應公正、合理、統壹地實施上述的有關法規、條例、判決和決定。統壹性要求在成員領土範圍內管理貿易的有關法規不應有差別待遇,即中央政府統壹頒布有關政策法規,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上述事項的法規不應與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觸。但是,中央政府授權的特別行政區、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員對法規的實施履行非歧視原則。 透明度原則還規定,鑒於對海關行政行為進行檢查和糾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員應保留或盡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機構和程序。這類法庭或程序獨立於負責行政實施的機構之外。除進口商在所規定允許的上訴期內可向上級法庭或機構申訴外,其裁決壹律由這些機構加以執行。 透明度原則對公平貿易和競爭的實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編輯本段]世貿組織如何解決爭端
隨著國際社會經濟貿易的不斷發展,國際經貿領域的貿易戰也日見頻繁。在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方面,世界貿易組織自成立以來就發揮著重要作用。 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構是總理事會,該機構負責處理圍繞烏拉圭回合最後文件所包括的任何協定或協議而產生的爭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在發生貿易爭端時,當事各方不應采取單邊行動對抗,而是通過爭端解決機制尋求救濟並遵守其規則及其所做出的裁決。 爭端解決的程序是: (1)磋商:根據《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諒解》規定,爭端當事方應當首先采取磋商方式解決貿易糾紛。磋商要通知爭端解決機構。磋商是秘密進行的,是給予爭端各方能夠自行解決問題的壹個機會。 (2)成立專家小組:如果有關成員在10天內對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後未獲解決,受損害的壹方可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成立專家小組。專家小組壹般由3人組成,依當事人的請求,對爭端案件進行審查,聽取雙方陳述,調查分析事實,提出調查結果,幫助爭端解決機構作出建議或裁決。專家組成立後壹般應在6個月內向爭端各方提交終期報告,在緊急情況下,終期報告的時間將縮短為3個月。 (3)通過專家組報告:爭端解決機構在接到專家組報告後20-60天內研究通過,除非當事方決定上訴,或經協商壹致反對通過這壹報告。 (4)上訴機構審議:專家小組的終期報告公布後,爭端各方均有上訴的機會。上訴由爭端解決機構設立的常設上訴機構受理。上訴機構可以維持、修正、撤消專家小組的裁決結論,並向爭端解決機構提交審議報告。 (5)爭端解決機構裁決:爭端解決機構應在上訴機構的報告向世貿組織成員散發後的30天內通過該報告,壹經采納,則爭端各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6)執行和監督:爭端解決機構監督裁決和建議的執行情況。如果違背義務的壹方未能履行建議並拒絕提供補償時,受侵害的壹方可以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授權采取報復措施,中止協議項下的減讓或其它義務
[編輯本段]官方語言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它的官方語言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這三種語言的文本為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收錄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文本的意義在於,當與世貿成員國發生爭端的時候,這些文本中的條文是可以直接援引適用的,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收錄了中國入世法律文件的中文譯本,以便不習慣閱讀外語的讀者學習、掌握世貿規則。
[編輯本段]世貿組織成員壹覽
阿爾巴尼亞,2000年9月8日 安哥拉,1996年11月23日 安提瓜和巴布達島,1995年1月1日 阿根廷,1995年1月1日 澳大利亞,1995年1月1日 奧地利,1995年1月1日 巴林王國,1995年1月1日 孟加拉,1995年1月日 巴巴多斯,1995年1月1日 比利時,1995年1月1日 伯利茲,1995年1月1日 貝南,1996年2月26日 玻利維亞,1995年9月12日 博茨瓦納,1995年5月31日 巴西,1995年1月1日 文萊,1995年1月1日 保加利亞,1996年12月1日 布基納法索,1995年6月3日 布隆迪,1995年7月23日 喀麥隆,1995年12月13日 加拿大,1995年1月1日 中非,1995年5月31日 乍得,1996年10月19日 智利,1995年1月1日 中國,2001年12月11日 哥倫比亞,1995年4月30日 剛果(布),1997年3月27日 哥斯達黎加,1995年1月1日 科特迪瓦,1995年1月1日 克羅地亞,2000年11月30日 古巴,1995年4月20日 塞浦路斯,1995年7月30日 捷克,1995年1月1日 剛果(金),1997年1月1日 丹麥,1995年1月1日 吉布提,1995年5月31日 多米尼克,1995年1月1日 多米尼加,1995年3月9日 厄瓜多爾,1996年1月21日 埃及,1995年6月30日 薩爾瓦多,1995年5月7日 愛沙尼亞,1999年11月13日 歐盟,1995年1月1日 斐濟,1996年1月14日 芬蘭,1995年1月1日 法國,1995年1月1日 加蓬,1995年1月1日 岡比亞,1996年10月23日 格魯吉亞,2000年6月14日 德國,1995年1月1日 加納,1995年1月1日 希臘,1995年1月1日 格林納達,1996年2月22日 危地馬拉,1995年7月21日 幾內亞比紹,1995年5月31日 幾內亞,1995年10月25日 圭亞那,1995年1月1日 海地,1996年1月30日 洪都拉斯,1995年1月1日 中國香港,1995年1月1日 匈牙利,1995年1月1日 冰島,1995年1月1日 印度,1995年1月1日 印度尼西亞,1995年1月1日 愛爾蘭,1995年1月1日 以色列,1995年4月21日 意大利,1995年1月1日 牙買加,1995年3月9日 日本,1995年1月1日 約旦,2000年4月11日 肯尼亞,1995年1月1日 韓國,1995年1月1日 科威特,1995年1月1日 吉爾吉斯斯坦,1998年12月20日 拉脫維亞,1999年2月10日 萊索托,1995年5月31日 列支敦士登,1995年9月1日 立陶宛,2001年5月31日 盧森堡,1995年1月1日 中國澳門,1995年1月1日 馬達加斯加,1995年11月17日 馬拉維,1995年5月31日 馬來西亞,1995年1月1日 馬爾代夫,1995年5月31日 馬裏,1995年5月31日 馬耳他,1995年1月1日 毛裏塔尼亞,1995年5月31日 毛裏求斯,1995年1月1日 墨西哥,1995年1月1日 摩爾多瓦,2001年7月26日 蒙古,1997年1月29日 摩洛哥,1995年1月1日 莫桑比克,1995年8月26日 緬甸,1995年1月1日 納米比亞,1995年1月1日 荷蘭,1995年1月1日 新西蘭,1995年1月1日 尼加拉瓜,1995年9月3日 尼日爾,1996年12月13日 尼日利亞,1995年1月1日 挪威,1995年1月1日 阿曼,2000年11月9日 巴基斯坦,1995年1月1日 巴拿馬,1997年9月6日 巴布亞新幾內亞,1996年6月9日 巴拉圭,1995年1月日 秘魯,1995年1月1日 菲律賓,1995年1月1日 波蘭,1995年7月1日 葡萄牙,1995年1月1日 卡塔爾,1996年1月13日 羅馬尼亞,1995年1月1日 盧旺達,1996年5月22日 聖基茨和尼維斯,1996年2月21日 聖盧西亞,1995年1月1日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1995年1月1日 塞內加爾,1995年1月1日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2002年1月1日 塞拉利昂,1995年7月23日 新加坡,1995年1月1日 斯洛伐克,1995年1月1日 斯洛文尼亞,1995年7月30日 所羅門群島,1996年7月26日 南非,1995年1月1日 西班牙,1995年1月1日 斯裏蘭卡,1995年1月1日 蘇裏南,1995年1月1日 斯威士蘭,1995年1月1日 瑞典,1995年1月1日 瑞士,1995年7月1日 坦桑尼亞,1995年1月1日 泰國,1995年1月1日 多哥,1995年5月31日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1995年3月1日 突尼斯,1995年3月29日 土耳其,1995年3月26日 烏幹達,1995年1月1日 阿聯酋,1996年4月10日 英國,1995年1月1日 美國,1995年1月1日 烏拉圭,1995年1月1日 委內瑞拉,1995年1月1日 贊比亞,1995年1月1日 津巴布韋,1995年3月5日
[編輯本段]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1995年7月11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決定接納中國為該組織的觀察員。中國自1986年申請重返關貿總協定以來,為復關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進行了長達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成為其第143個成員。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作用和影響: 利:①它有利於中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分工,促進經濟發展; ②有利於擴大出口和利用外資,並在平等條件下參與國際競爭; ③有利於促進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進壹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④有利於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於促進世界經濟的增長; ⑥也有利於直接參與21世紀國際貿易規則的決策過程,擺脫別人制定規則而中國被動接受的不利狀況,從而維護合法權益。 弊: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的弱勢產業也是壹個嚴峻的挑戰。隨著市場的進壹步擴大,關稅的大幅度減讓,外國產品、服務和投資有可能更多地進入中國市場,國內壹些產品、企業和產業免不了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 總結:可見,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有利有弊,但總體上是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