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廠都需要什麽手續
壹、需要辦理三個證件,首先是營業執照,其次是采礦證,然後還有壹個環評審批。
二、營業執照的辦理流程:
第壹步 核準名稱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資料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範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三、環評審批的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采取法定形式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行政審批大廳受理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材料,並進行核驗,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處理。
2、項目審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評估報告。
3、項目批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根據審查和評估結論提出審批建議,經相關司會簽後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專題會和局務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後辦理批件。
4、聽證與信息公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政府網站公布受理的建設項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準的決定前,公示擬批準的建設項目信息;作出批準決定後,公開審批結果。
對可能影響項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質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建設項目,可以舉行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建設項目除外。
法律依據
《關於做好礦山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和審查工作的通知》
規定自2014年8月1日起,申請辦理新建、改擴建礦山的,申請人應提交符合要求的土地復墾方案;
2014年7月31日前已取得采礦許可證的采礦權人應編制土地復墾方案,未編制的應在壹年內完成方案補充編制、審查工作,報原發證機關備案。
露天采礦造成地表土地損毀的,地下采礦等造成地表土地塌陷的,堆放采礦剝離物、廢石、礦渣、粉煤灰等固體廢棄物壓占土地的,申請人在辦理采礦權審批手續時。
應按照國土資源部《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程》要求,由具備土地整治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礦山所在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