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政委有實權嗎
公安局政委是政工幹部,也就是中國特色。行政級別和局長壹樣,不過主要負責政治思想工作,是公安局的二把手。
他們三者之間的關系 局長--政委--副局長
再教妳壹個簡單的小問題,公安局裏叫政委的至少是副處級幹部~科級幹部叫指導員或教導員,沒有政委這個說法。
再告訴妳個簡單的問題,公安廳以上沒有政委,包括公安廳。但是公安廳直屬的幾十個局,例如刑偵局,經偵局,交警總隊等都有政委的,不過都是副廳級。另外公安廳直屬的武警邊防部隊,消防部隊等現役部隊政委都是正師職。全國只有直轄市和重要省的公安廳武警邊防和消防部隊政委是集團軍副職級別。
書記是黨的職務序列中的壹種,壹般和行政領導搭配工作,俗稱“搭班子”,如市委書記和市長,就職權來說,書記職權壹般大於同壹級別的行政領導。
政委是團以上軍事單位所設職務,主要負責軍隊的思想政治工作,壹般和軍事主官搭配工作,如軍長和政委。政委和書記可以由同壹個人兼任。
並不是每壹個級別的公安局都會同時設置‘政委’和“書記”兩種職位,現實情況下,縣級公安機關才會設立政委職務。
但是,不管局長和政委,總會有壹人是黨委書記,另外壹人是副書記。
局長主持全面工作,政委負責隊伍建設工作。
局長壹般兼任黨委書記,政委為副書記。
書記是黨的職務,政委是行政職務。
在我國,公安機關實行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即局長為壹把手;
行政機關如鄉鎮縣市省,實行黨委負責制,黨委書記為壹把手;
公安局政委壹般情況是副,書記,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和單位的黨務工作,為第二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