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麽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 市場監督管理局範圍較大,工商局範圍較小。
行政體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試點,以區縣級為單位,壹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合壹”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原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註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這種自下而上的探索確實有助於尋找合適的市場監管模式,但也有諸多問題。其壹,基層合並,國家級,省市級仍然是多頭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暢,甚至交叉混雜。各個口子都來布置任務,統計報表,在執法文書的要求上又存在差異,需要法制科同事進行大量工作。
其二,基層工作難度大大增強。原先的質監、食藥局僅在區級設立,原工商部門在鎮級卻設有基層分局,合並後盡管有質監、食藥人員下放到基層,但仍然是無法滿足需要。
總之,在國家級、省市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開始了市壹級的合並),區縣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與質監局、食藥監合並為了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