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稅的稅 不該睡的別睡
“該稅的稅,不該睡的別睡”,受李易峰事件影響,眾星被粉絲點名。
吃瓜吃瓜,明星又塌方了。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嫖娼情節較輕微的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除以500元以下罰款。
嫖娼情節較情節較嚴重的情況,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並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李易峰多次嫖娼違法,自然是情節較為嚴重,對於壹個公眾人物來說,這種事件對其職業生涯的影響可謂是致命的,基本就宣告了其職業生涯的死亡。
北京警方通報後,honma高爾夫、真果粒、panerai等多品牌官宣與其終止合作關系。
據悉,原本李易峰有13個商務代言,包括honma高爾夫、panerai、Prada、remy martin、京都念慈菴、康巴赫、舒適達、王力安防、鴨鴨羽絨、真果粒、六福珠寶、巴黎歐萊雅、獵聘。目前,已經有11個品牌終止與其合作關系。
近些年,明星網紅塌方的不少,主要原因集中兩方面,壹個是稅,壹個是睡。
牽扯任何壹個,都可以直接把妳拍在地上,永無翻身的機會。
總結就是,該稅的壹定要稅,不該睡的千萬別睡。
具體可以參考下面案例:
關於稅
01#
範冰冰
範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余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管轄,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條的規定,對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範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