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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有個超級超級想見的人,妳會放下手中的壹切去見她嗎?

不會!

“我渴望能見妳壹面,但請妳記得,我不會開口要求要見妳。這不是因為驕傲,妳知道我在妳面前毫無驕傲可言,而是因為,唯有妳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

是啊,我超級想見妳,但是如果妳也想見我,我們的見面才有意義。

如果看到我向妳奔去,妳卻沒有向我跑來,那我就會停下來,即使我超級想擁抱妳。

我喜歡的,是平等相互的愛情,而不是我單方面的幻想與渴望。

再等等我吧。

不要怪我的小心眼和壞脾氣,不要總說別人比我好,我也可以很懂事的,再等等我吧,等我留起妳喜歡的長發,等我變得更溫柔壹些,等我變成妳喜歡的樣子,我就去見妳。

別那麽快就厭煩我,也別急著拉黑我,別急著結婚,也別急著那麽快就投入別人的懷抱,我還是想看到妳,還是忍不住想給妳發信息,再等等我吧,我在努力了,等我變得足夠優秀,或者等我徹底死心。

前路太險惡了,別這麽丟下我,夜裏走路壹個人還是會害怕,聽不到妳的晚安還是會失眠,街上的飯沒有妳做的好吃,壹閑下來還是特別想去找妳,我還是無法習慣沒有妳的日子,再等等我吧,等我重新習慣壹個人。

等我也會說甜甜的情話,等我不再自卑,等我有足夠的錢買妳喜歡的東西,等我說服我爸媽,等我們不再異地,等我們再見面我壹定不會再讓妳走,等妳的城市再下雪……

如果可以,再等等我吧。

我先來說壹個身邊朋友的故事吧,35歲的男同事,已婚八年,有個六歲的女兒。

他屬於那種特別老實肯吃苦耐勞的人,對工作也很認真,待人也很實在。

在我們眼裏,他是個很靠譜的好男人,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出格的地方。

然而就是這樣壹個老實人,只因為初中時代暗戀過壹個女孩,便壹直放在心裏,雖然也不壹定有什麽別的想法,但就是想著或許有壹天還能再見壹見。

後來他不知從哪裏打聽到女孩的住址,竟然真的去找她了,其實他真的只是想遠遠的看她壹眼,看看是否還與當年壹樣。

然而就是這壹眼,把兩個家庭都推向了深淵,鬧出了壹場悲劇。

他不但落得妻離子散,還被那個女孩怨恨不已。

再後來他離開了我們公司,再也不跟我們聯系了。

如題所說,想要去見的人屬於自己喜歡的人。

特別特別的想要去見她,可是到底去不去哪?

那麽就要分壹下情況了,情況不同,做法不同,結果也不同。

1.對方是否已婚?

如果是已婚人士,答案很明顯,再想念也不能去打擾別人的家庭。

如果對方未婚,又沒有男朋友,則可以考慮過去看看。

2.對方心裏是否有自己。

自己猜測或許事單相思,那麽不如先試探下,比如打個電話發個微信,經常聯系聯系。

如果對方回復很及時,或者願意和妳聊天,這很大程度說明對方可能對妳有意。

但如果對方壓根不想理妳,或者壓根兒就不回復妳的信息,那麽這樣貿然前去反而不妥。

3.確定壹下自己的心意。

既然特別想見壹個人,那是不是把見面後,想要做的事情也都想到了,是單純的去見壹見,還是想有後續發展呢?

這些事情要考慮清楚,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後,那麽如果還是特別想去見壹個人,那就去吧。

有時候念念不忘才是最折磨人的,見過面反而覺得也沒什麽。

有時候就是特別擔心見面後的事情,才會顧慮重重,但其實見面僅僅是見了壹面,並沒有那麽復雜。

前女友發來短信:“我要結婚了,不知道妳回不回來,但出於禮貌我要告訴妳。”

我回復她:“我壹定會去的,就算做個告別。”

那天我很平靜。

她結婚的前幾天我就去了,我跟她說,我實在不敢想象妳結婚當天拉著別人的手走向舞臺中間。所以我提前來了,來跟妳告別。

我去的時候,推掉了手上很重要的項目,很有可能影響到我明年能否當上部門經理。但我沒有告訴她。

看網上很多女生說不希望前任過的好,但我知道她壹定不是這樣的,她如果知道我過得不好,肯定會內疚的。我就跟她說我過得很好,馬上就做部門經理了。她說了恭喜。

後來,果然因為那個項目我沒有當上部門經理,但是我給了我們兩個壹個很好的交代,壹個還算不錯的結局。

我相信再過幾年我壹定能再次有幾個當上部門經理的,也許到那個時候我才能把當初撒的謊言圓上吧。

祝好!

不會。

我有壹個超級想見的人,我知道她所在的城市,甚至她家所住的街道,雖然,我從未去過。

那座城,因為她在,哪怕我出差,都會繞行,不是恨,不是不願意,是怕,是極端的想念。

不見已經5年了,10年壹個輪回,已經過去壹半。

那還是在學校的時候,遇見她,還有壹年就畢業了,已經是青春的尾巴,這壹年,大家都忙著各奔東西,結束壹段無憂無慮的愛情,開始投奔現實。而我,卻忙著開始,開始追求,開始踏入夢幻。

第壹次看見她的時候,高高瘦瘦,清湯掛面,眼神裏有光,臉上沒有壹點煙火氣,紮壹個藍色蝴蝶結,顯得略為俏皮。

看到她的時候,我心裏只有壹個想法,趕緊逃跑,現在想想自己都好笑。

越是想念,越是害怕。

想起自己那些小心翼翼的靠近,說上幾句話又想要逃跑的往事,恍惚就在昨天。

我還記得她說過的每壹句話,每壹個表情,每壹個遠去的樣子。

我也記得心裏是怎樣的慌張,臉是火辣辣的。

...

畢竟差距太大,就像兩個世界。

從此,我們再也沒有遇見,可是還會常常的想起,我想去妳的城市走走,甚至妳走過的青石路。

但我知道,哪怕五年了,我還是沒有積攢夠足夠的勇氣,哪怕只是去遇見妳,什麽也不說。

如果妳有壹個超級超級想見的人,妳會放下壹切去見他嗎? 看著這個問題,我苦笑了壹下,不用如果了,我已經不顧壹切的去見了那個壹直出現在我夢裏,壹直徘徊在我腦海裏的超級超級想見的人。可惜見了又怎樣,壹切都沒有改變,相見真不如不見。不過我也沒有後悔去見他,起碼對我來說就像是做了壹件自己壹直想做的事,如果不去見他,我應該會壹直心心念念著吧。我到現在都不敢相信,我竟然真的可以做到這樣的義無反顧。我跟他的故事其實兩年前就該結束了,只是我壹直都放不下,所以就這麽壹直耗著。也許知道再怎麽掙紮也不可能回到從前,更不可能重新開始了,所以我離開了他在的城市。剛開始真的很難受,我忍不住想他,想過去在壹起的日子,那種感覺真的特別地折磨人。我心裏知道不應該這樣把自己困在壹個死胡同裏,所以我逼自己刪掉了他所有的聯系方式。可是有什麽用了,刪掉了聯系方式,就刪掉了記憶嗎?就刪掉了想念嗎?就刪掉了痛苦嗎?沒有,我依然被過去百般折磨。在我離開他所在城市的第三個月,我終於決定去見他了,其實這三個多月裏我已經克制了壹萬次想要去見他的沖動,但還是沒忍住了。我去到他所在的城市,那邊壹直在下雨,我有些猶豫了,或許準確的說應該是有些害怕了,其實我本來就不是個勇敢的女孩子啊。我在那個城市呆了兩天,下午我還是叫朋友送我到地鐵口了,我告訴她我要去找他這件事,她不同意,覺得他沒有挽留沒有珍惜,妳又何必委屈自己,但是她也不忍心吧,最終還是送我去了。我沒有加回那個人的微信,也沒有給他打電話,我沒有告訴他我要去找他,我想大概是害怕他不願見我吧。因為工作的關系,他經常也會不在這座城市,所以我有可能見不到他,我當時就想如果我能見到他,那就當是完成了壹個自己的心願,能見見他就好,如果見不到的話,我就當是連老天爺都覺得我這麽做太傻,我們之間真的已經緣盡。我搭了很久的車,從下雨到晴,從白天到黑夜,其實真正讓我覺得漫長的是我那顆無處安放的心吧,是我自己也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吧,這壹路我也不知道自己想了什麽,就壹直呆呆的看著窗外。有時候真覺得自己像視死如歸的戰士,我什麽也沒帶,就這麽輕裝上陣,不知道接下來面對的會是什麽,就這麽頭腦壹片空白的往前沖,也不知道自己是傻還是勇敢。到了車站後,我直接走路去了他住的小區,然後心砰砰砰的敲門,不知道算不算幸運我見到了他。他開門的那壹刻,我真的覺得這是壹場夢,因為夢裏出現過無數次這樣的場景,無數次我沖到他面前的場景,他壹開始驚訝,然後淡漠,再然後生氣,而我竟有些不敢擡眼看他,感覺自己眼睛有點澀澀的感覺。我似乎有想過見到他,我要給他壹個大熊抱,接著哇哇哇大哭,罵著這些日子的難受和委屈,然後在平靜牽著他的手壹圈又壹圈的走著,說著這些沒有他在身邊的日子所發生的事。很可惜呀,現實與想象的總是差了壹大截,我們沒有牽手,沒有擁抱,只是寒暄了幾句,甚至覺得有點尷尬,覺得無話可說。他問我吃過飯沒有,我說沒有,他就帶我去吃東西,壹路上總是沈默的多,還是像從前那樣總是我在說,他壹直就這麽冷冷的,跟他在壹起再也沒有以前那種溫馨踏實的感覺了。我知道壹切真的都變了。我本來決定見他壹面,吃個飯就走,但當時已經挺晚了,又下起了雨,所以就決定第二天再走了。第二天他送我去車站搭車,開始也只是隨便聊幾句,但不知道說到了什麽還是怎樣,我心裏突然很難受,終於還是沒有忍住,訴說了這壹兩年和離開這座城市三個多月的各種難受,痛苦,委屈的復雜心情。壹開始我還是很平靜的說著的,假裝說別人的故事壹樣,不帶任何表情,不帶任何感情色彩,但是說著說著所有的情緒就壹湧而上,完全收不住,哭得稀裏嘩啦,哭了整整壹路。原來我壹直都不勇敢,壹直都很脆弱,但在很多時候我又為了那個人變得無比勇敢,不怕壹次又壹次地被傷,明明已經知道結局,卻還義無反顧選擇再被傷壹次。如此卑微,如此難受的愛其實早已扭曲,早該放手,只是如果壹切都那麽容易,這個世界為什麽還有那麽多為情所困的人呢?

不論是出於何種 情感 。

如果妳未娶,她未嫁。如果妳想見那個妳壹直想見的人。請買好壹張車票,請好假,買壹套帥氣的大衣或者西服。梳壹個帥氣的大背頭,打好發蠟發膠,噴好香水,穿好皮鞋,就去吧。

都說人生只若初見。想見就去吧。別委屈自己。有些人錯過了就是壹生。

但是妳如果已經是為人父母了,就請放下吧。這不屬於妳。年少時妳已經錯過,現在妳不是妳了。妳是別人的妻子,妳孩子的母親,妳公公婆婆的兒媳。男人也是。妳是妳妻子的丈夫,妳孩子的父親,妳嶽父嶽母的女婿。

最後,我還是去見了那個我壹直想見的人。牽到了她的手。

如果我特別想見壹個人,我不會放下手中的壹切去見他,我會等他來見我。

我壹直以為,如果我特別想見壹個人,即使這種感覺是愛,我也不會主動見他,即使我對他的愛比他對我的愛更多。

愛壹個人,如果不能在壹起,就不要那麽義無反顧,否則受傷的只有自己。我不會自討苦吃,讓自己受到傷害。

我會給自己定壹個期限,我可以等他多久。那怕我再愛他,我也會堅持自己的原則。我可以愛壹個人壹生壹世,但我不會等壹個人壹生壹世。如果,我的等待超過這個期限,我都會放棄。

放棄這種執念,就是放愛壹條生路,也是放自己壹條生路。

感情的事,太糾結,就是作繭自縛,要讓自己幻化而出,而不是飛蛾撲火。

理智壹些就好了

會的,且做過,但是以後可能不會了

幾個月前我在某城市出差,項目特別重要,男朋友毫無征兆的跟我說分手,我立馬什麽也不管了回到我的城市,收拾壹下,立馬去他的城市,開始沒有跟他講,我就壹個人去走了他會走的所有道路,感知他感知的壹切。

傍晚人都不如白天理智,給他打電話說我在妳的城市,好吧!人家很高冷壓根不想見我,最後鬧得還挺尷尬的。

以後不會做這樣的傻事了,就算很想見對方,也要理智的去分析該不該見,見面發生的壹切自己是否可以承擔,拋開的工作是否可以去解決,這些都要以壹個大人的視覺去思考問題,然後再采取行動。

祝每壹個想見的人妳們都可以見到,祝福所有的愛人終成眷屬。

附上那天我去找他時,在他小區拍的照片,以後是再也無身份去的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