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攤銷的會計分錄是什麽
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攤銷法時,其分錄如下,
1、購買時(假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領用時的分錄為: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3、第壹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第二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做如下分錄,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時做相應的結轉分錄。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