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的化妝品也假嗎?
劉嘉玲在SK-Ⅱ緊膚抗皺精華乳廣告中宣稱“使用28天後細紋及皺紋明顯減少47%”、“肌膚年輕12年”2006年,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壹批SK-Ⅱ產品檢驗時發現,其多個產品中含有國家明文規定的化妝品中不能含有鉻、釹等禁用物質曾壹度退出國內市常 “丸美”化妝品廣告頻頻在各級電視臺播出的、袁詠儀代言的丸美化妝品遭到質疑,“打假名人”提出,丸美產品宣傳的日本背景並不符實,甚至在日本市場上買不到,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並且將銷售丸美產品的廣西南寧百貨大樓告上法庭利用林憶蓮、劉嘉玲、陶紅、趙薇、宋丹丹、王小丫、徐帆等明星作虛假宣傳的“天使麗人美容膠囊”被成都工商管理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