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包括哪幾部分內容
1、化學品及企業標識(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標明化學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應急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
2、成分/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標明該化學品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純化學品,應給出其化學品名稱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應給出危害性組分的濃度或濃度範圍。無論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組分,則應給出化學文摘索引登記號(CAS號)。
3、危險性概述(haxards summarizing)
簡要概述本化學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應,主要包括:危害類別、侵入途徑、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燃爆危險等信息。
4、急救措施(first-aid measures)
指作業人員意外的受到傷害時,所需采取的現場自救或互救的簡要處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觸、皮膚接觸、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fire-fighting measures)
主要表示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特殊危險性,適合滅火介質,不合適的滅火介質以及消防人員個體防護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險特性、滅火介質和方法,滅火註意事項等。
6、泄露應急處理(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指化學品泄露後現場可采用的簡單有效的應急措施、註意事項和消除方法,包括:應急行動、應急人員防護、環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內容。
7、操作處置與儲存(handling and storage)
主要是指化學品操作處置和安全儲存方面的信息資料,包括:操作處置作業中的安全註意事項、安全儲存條件和註意事項。
8、接觸控制/個體防護(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在生產、操作處置、搬運和使用化學品的作業過程中,為保護作業人員免受化學品危害而采取的防護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許濃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統防護、眼睛防護、身體防護、手防護、其他防護要求。
9、理化特性(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主要描述化學品的外觀及理化性質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觀與性狀、ph值、沸點、熔點、相對密度(水=1)、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飽和蒸氣壓、燃燒熱、臨界溫度、臨界壓力、辛醇/水分配系數、閃點、引燃溫度、爆炸極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壹些特殊理化性質。
10、穩定性和反應性(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主要敘述化學品的穩定性和反應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穩定性、禁配物、應避免接觸的條件、聚合危害、分解產物。
11、毒理學資料(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提供化學品的毒理學信息,包括:不同接觸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D50)、刺激性、致敏性、亞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變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12、生態學資料(ecological information)
主要陳述化學品的環境生態效應、行為和轉歸,包括:生物效應(如LD50、LD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環境遷移及其他有害的環境影響等。
13、廢棄處置(disposal)
是指對被化學品汙染的包裝和無使用價值的化學品的安全處理方法,包括廢棄處置方法和註意事項。
14、運輸信息(transport information)
主要是指國內、國際化學品包裝、運輸的要求及運輸規定的分類和編號,包括:危險貨物編號、包裝類別、包裝標誌、包裝方法、UN編號及運輸註意事項等。
15、法規信息(regulatory information)
主要是化學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條款和標準。
16、其他信息(other information)
主要提供其他對安全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包括:參考文獻、填表時間、填表部門、數據審核單位等。
擴展資料:
危險性概述:
1、危險性類別 按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規定填寫。
2、侵入途徑 化學物質侵入機體引起傷害的途徑,如吸入、食入、皮膚接觸。
3、健康危害 填寫毒物中毒典型臨床表現,包括主要靶器官、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的癥狀及表現和致癌性等。
4、環境危害 簡要描述化學品在壹定濃度時對各種生物造成的危害及其造成危害的程度。
5、燃爆危險 簡要概述化學品在空氣中遇明火、高溫或氧化劑接觸時能引起的危害。
劇毒品:
急性毒性為經口LD50≤5mg/kg;經皮接觸24h LD50≤40mg/kg;吸入1h LC50≤0.5mg/L的化學品。
有毒品:
急性毒性為經口5mg/kg<LD50≤50mg/kg;經皮接觸24h 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 0.5mg/L<LC50≤2mg/L的化學品。
有害品:
急性毒性為固體經口50mg/kg<LD50≤500mg/kg;液體經口50mg/kg<LD50≤2000mg/kg;經皮接觸24h 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 2mg/L<LC50≤10mg/L的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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