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縣專項計劃生的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各地加分政策不壹。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國家專項計劃)是指由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同制定的壹項專項計劃。主要內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招生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貧困地區)生源,實行定向招生,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後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
法律依據: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 二、準確把握專項計劃實施目標和工作原則
十二五期間,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專項計劃,以本科壹批招生計劃為主。本科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在本科壹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同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高職計劃由國家示範性(含骨幹)高等職業學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通過專項計劃的實施,增加貧困地區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引導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健康發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勵學生畢業後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專項計劃實行動態管理,由國家進行總體規劃和統壹部署,集中組織部分高等教育資源,緊密結合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相關專業人才的重點需求,定向招收貧困地區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