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古代宮廷裝為什麽脖子上有個馬桶圈
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紀男式服裝有內衣外衣,衣式頗似我國古代的袍,但較緊身。褲長可將腳套進,襠短,褲帶系於臍下。腳穿長筒或短筒襪,有時腳到腿都裹上布條。貴族及上層人士上衣外披壹件長方形或圓形鬥篷,鬥篷固定於壹肩,或系於胸前;勞動者上衣較短。法國查理大帝"只披法蘭克人之衣服--用帶束緊之麻布褲,用帶系住之羊毛衫及大衣"(《中古及近代文化史》,商務印書館1935 年版53 頁)。冬天穿水獺皮或貂皮上衣,外面披壹件鬥篷。貴族腰間有寬大飾帶,用以束緊衣服和佩戴寶劍,平民不準佩劍;衣料以麻布,毛織物為主。東方絲綢價格昂貴,以等量黃金計價,只有少數貴族能穿。《羅蘭之歌》(法)、《亞瑟王之死》(英)有所記述。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穿細麻布,穿意大利產的羊毛鬥篷,冬天有貂皮等貴重毛皮;平民只穿粗麻、粗毛織物。女式服裝為長至腳踝的緊身長衣,兩袖長而窄,外面穿壹件寬松長袍,袖短於長衣。長衣領口較寬大,領口衣袖衣縫可有各種裝飾鑲邊。鬥篷從頭頂披下來。
10 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松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壹件鬥篷,並用壹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發蒙在披巾裏邊,身體被鬥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發用壹塊面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面。至12 世紀寬松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系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 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系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松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後縫合,與以前使用壹塊大布不同。
13 世紀男女服裝趨於壹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壹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壹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面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 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壹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獲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14、15 世紀後,歐洲服裝開始有了變化。由於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往來,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服飾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逐時尚,貴族婦女爭奇鬥妍,男子不拘禮節;貴族與平民的服裝有了更明顯的不同;衣服式樣變化,衣料品種增多。《巨人傳》載中世紀衣料有綢緞、絲毛混紡、呢絨、大馬士革呢、條呢、金線緞、各種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裝、短裝、襯衫、短披,女人有連衫長裙、晚禮服等。飾物有念珠、指環、鏈條、寶石、鉆石、翡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興。東方服飾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壹列紐扣或寶石,甚至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
14 世紀男士的夾衣流行,夾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夾衣上有十幾個扣子,夾衣襯裏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緊身外衣穿在夾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 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面;這時期的鬥篷用壹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婦女服裝主要是帶袖緊外衣和無袖長衫。由壹塊布作成,領口寬,衣領偏低,這就是14 世紀歐洲婦女流行的袒領衫,領口有圓形、角形、方形,領口開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無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帶提得很高。男女服裝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連成壹體,腳掌以皮革為底,腳下還穿無底長靴,靴上帶有馬刺。緊身男褲是兩條褲管分開穿著,前後有長外衣遮擋。後來上衣越來越短變成夾克式外衣,15 世紀外衣更短,成為不能遮羞的服飾。婦女的袒領晚禮服與男人的短外衣服裝遭到神父的反對。15 世紀宗教改革家楊.胡斯指出"由於女人穿著脖頸大開特開的服裝,所以任何壹個人都能直接看到她們閃爍光輝的肌膚直至裸露的半個乳房。"
男人服飾的變化也被人認為是不文雅。1390 年在召開宗教會議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議會頒布了告示:"僅穿短上衣出入舞會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將身體前後遮蓋好,不要露出恥部。"(《羞恥心文化史》83 頁)告示發出不久短褲加長,並且與類似襪子的腳部的裝飾縫在壹起,後來又出現了用結實布料縫制的股袋,用以遮住恥部。
英國議院對於平民、普通騎士,穿的衣服與貴族穿著相同不能容忍,對於服飾上的追求刺激也極力反對,愛德華四世時,英國下院提出了這樣的文件:"不允許勛爵等級以下的任何騎士 .或任何普通人,使用並穿戴任何大禮服、夾克衫、大氅。但衣著必足以下長度:當他直立時,衣著能遮蓋住其陰部和臀部。勛爵或任何更高壹級的貴族,則不受此限制。"(布雷多克著《婚床》,三聯書店)。
14 世紀時興壹種染色服裝,上衣左邊壹種顏色,右邊壹種顏色,褲子左右腿各為壹種顏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別染色。15 世紀初見習騎士的服裝從帽子至靴子都用黑、白、淺綠三色互相組合而成。壹般流行的是紅、黑、綠、紫幾種顏色。褲、鞋、帽、背心都可如此分。褲子可以內側為紫,外側為黑。(引《世界風俗.衣住篇》)
中世紀衣服上繡的花紋以家徽為最常見。家徽本來是十字軍東征識別敵我的記號,後來成為大家庭和壹般市民家庭的記號。14 世紀盛行尊重身分和家族之風,婦女衣上多繡大型家徽圖案,已婚婦女把婆家娘家的家徽分別繡在衣服左右。
15 世紀婦女服裝向男裝靠近,寬松的長衣腰間系帶,外衣用寬大彩帶束腰,上掛有短劍,頭戴男士小罩帽,腳穿尖頭鞋。
中世紀婦女發式及帽式。12 世紀婦女習慣地把頭發梳在後面,紮兩個辮子順兩頰垂下。13-14 世紀婦女以方形*布包頭,在頭頂打結,或在耳際用發夾別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紀頭巾式樣很多,有的與現代修女頭巾相似,壹直圍到頸部以下。年輕姑娘可以在節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許的。15世紀在哥特式尖頂建築的影響下,產生了相似的審美觀的服飾,V 字領、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圓錐形,內部用鐵絲或漿糊使其成型,尖為40 度角,高九英寸至三英尺,帽子上垂著薄紗(用高級麻布作),帽有圓環固定,前沿還可加天鵝絨。帽子價格昂貴。帽子有壹個角的也有兩個角的,有的呈展翅形。
中世紀的鞋種類很多,有皮、長統靴、短筒靴、便鞋、拖鞋等。腿帶、腕帶用皮革、麻羊毛織品制作。農民常穿木鞋。貴族穿尖頭鞋,有時鞋尖極長,鞋尖長度代表穿者的地位。壹般規定為六英寸,紳士十二英寸、貴族十四英寸、王族不限制、貧民不準穿。
中世紀男子留長發,騎士都披長發。
神父壹直穿黑色長袍戴風帽;但發式有變化。8 世紀開始為修士剃發,其儀式為"削發式",希臘或東歐的削發式樣是把頭發全部剃光或剪得很短,稱為"聖保羅式",羅馬削發式樣是在頭上剃掉圓圓壹片,四周仍留發,稱為"聖彼得式"。修士剃發是代表對上帝的謙恭及獻身的標誌。`
14、15 世紀歐洲的統治階級追逐奢華和享樂,無視宗教戒律,在服裝方面表現尤為顯著。"無論貴人、貴婦,皆如兒童之喜著新衣,喜戴首飾。此為善奢侈浪費之時代,男子穿尖頭鞋,而女子戴高壹尺之圓錐帽。此時人用三千頭松鼠之皮以制壹件外衣,而奧而良公爵竟用七百粒細珠以繡壹首詩歌於襟袖之上。"(《中古及近代文化史》)
中世紀基督教統治,人們對於服飾的正當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輕狂的行為,禁欲和反禁欲的鬥爭也表現在服裝方面。人們按照美的標準不斷地推進著服裝的前進,直至文藝復興,服裝發展才有了壹個較大的變化。
拜占庭從遠東經波斯運來絲綢衣料,或以絲線原料加工成薄綢,制成衣服。男式服裝有緊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鎖服飾做為裝飾,衣長過膝,衣袖長短不壹。腰間系有腰帶。長身鬥篷為正式慶典服裝,鬥篷前後鑲有美麗的彩色垂片。披肩,是壹塊有褶的長形布塊,固定於雙肩。
女式服裝有鬥篷,還有披肩(王室皇後專用)長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變而來。女外衣短至臀部,長至腳踝。戶外服裝是長鬥篷,從頭部垂落覆蓋全身。貴族婦女服鑲嵌金銀寶石、珍珠瑪瑙,勞動婦女穿無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從查士丁尼皇後的畫像看,其服裝華貴無比,身穿壹蓋住腳面的長衣,衣制下擺很寬,似裙狀,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緊。腰間系各種絲帶,衣服上裝飾各種寶石,胸前掛著各種珍珠寶石飾物,頭戴帽,帽上飾著各種寶石,耳環垂下。其服裝式樣有的為歐式,其絲織面料與寶石飾物產於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