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打死交警的三人現在情況
法律分析:大連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為由,向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韓方奕、周盛強、韓家敏;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後,於5月20日以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韓方奕、周盛強、韓家敏;同日,上述三犯罪嫌疑人被大連市公安局執行逮捕。現被襲交警史英才死因的病理檢驗已經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壹條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加強人民警察的隊伍建設,從嚴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質,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