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政治體制是什麽樣的
據了解,1979年霍梅尼執政後,實行政教合壹的制度。1989年6月3日霍病逝,原總統哈梅內伊繼任領袖。7月28日,原議長拉夫桑賈尼當選總統。1993年6月11日,拉夫桑賈尼連任總統。1997年5月,伊總統文化事務顧問、前文化和伊斯蘭指導部長哈塔米當選總統,並於2001年6月大選中獲選連任。2005年6月,伊舉行第九屆總統選舉,德黑蘭市長艾哈邁迪內賈德當選。2009年6月,艾哈邁迪內賈德在伊第十屆總統選舉中獲得連任。2013年6月15日,哈桑·魯哈尼當選伊朗第十壹屆總統,8月4日宣誓就職。
憲法
伊斯蘭革命後第壹部憲法於1979年12月頒布,規定伊實行政教合壹制度,神權統治高於壹切。1989年4月對憲法進行部分修改,突出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和制及最高領袖的絕對權力不容更改。同年7月,哈梅內伊正式批準經全民投票通過的新憲法。
議會
伊斯蘭議會是伊最高國家立法機構,實行壹院制。議會通過的法律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批準方可生效。議員***290名,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議會設有主席團和12個專門委員會。主席團由議長、兩名副議長、三名幹事、六名秘書***12人組成,主要負責制訂會議議程、起草會議文件等工作,任期1年,任滿後由議員投票改選,可連選連任。第9屆議會於2012年3月經選舉成立,議長為阿裏·拉裏賈尼(Ali Larijani)。
政府
實行總統內閣制。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壹屆。 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可授權第壹副總統掌管內閣日常工作,有權任命數名副總統,協助主管專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