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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或在和存在者或在者的區別

存在與在的意義相當,為了表述方便,我在後通稱為存在;存在者或在者也相同,我在後面同樣表述為存在者。

那麽,哲學上的這個“存在者”究竟是什麽意思呢?我們如何認識這個世界?無非就是通過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和觸覺得知這個世界是存在的,若沒有這五大感覺器官,我們就根本不知這個世界的存在。所以,存在者就是通過五官可證明的,只要是五官能夠感知到了的東西,就是存在的東西,哲學上把這種東西表述為存在者。

我們用五官感知的存在者,在哲學家眼裏都是不真實的,皆為存在的幻影,不是存在本身。用現代的信息量,很好理解哲學家們對存在者的懷疑,比如,樹葉是綠色的,綠色的樹葉是存在的東西,可以表述為存在,而哲學家們卻認為綠色的樹葉不存在,而真正存在者是存在,存在是我們無法用五官感知的東西,也就是真正的樹葉是什麽樣的,我們是不知道的。

這在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臘,是無法被世人理解的,而現代人理解就比較容易了。因為,樹葉本身並非綠色,樹葉表現為綠色,是因為樹葉只反射綠光,所以我們就誤認為樹葉就是綠色的。那麽,樹葉究竟是什麽東西?現代人通過理性分析得知,樹葉只不過是壹堆有序排列的誇克與電子而已。所以,誇克與電子才是真正的存在。

所以,我們用感觀感知到的世界,只能稱之為存在者,而真正的存在只能通過理性分析與猜測才可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