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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我國化工產業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現狀
2003 年我國 GDP 增長率達到 9.1% 的高水平 , 經濟的高速增長主要是投資拉動的。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更加突出,工業結構出現明顯變化 , 經濟效益顯著提高。我國正式進入“重工業化”階段 , 以石油和化學工業等為代表的重工業產業快速發展 ,對GDP 增長的貢獻日趨顯著。
(壹) 2003 年化工產品進出口貿易額進壹步提升
2003 年化工貿易快速增長 , 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化工貿易總額高達 898.78 億美元 , 增長速度達到 44.55%,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發展最好的年份。2003 年進口增速達到 54.61% , 出口增速為 24.85%。
2003 年化工產品進口額為 636.50 億美元 , 出口額 262.28 億美元 , 遠遠低於進口額 , 保持逆差局面,累計化工貿易逆差達 374.22 億美元。進口產品仍集中在高分子聚合物和有機化工原料上。說明這部分產品仍不能滿足國內需求,應大力發展。出口創匯行業集中在有機化工原料、膠鞋和無機化工原料。
在化工進出口貿易中 , 國有企業壹直是壹支最重要的力量 ,2003 年 1—12 月份國有企業累計出口額 122.49 億美元,占化工產品出口總額的 46.70% , 對化工產品出口額增長的貢獻率為 33%;進口額 260.40 億美元 ,占化工產品進口總額的40.91%, 對化工產品進口額增長的貢獻率為 39%。
三資企業是另壹支進出口貿易的主要力量 ,2003 年 1—12 月累計出口額 88.83 億美元 , 進口額 277.09億美元, 所占比重分別為 33.87 %和 41.41%, 進口規模與國有企業基本相當。
從發展速度看 , 民營企業化工貿易增速成倍增長 , 獨占鰲頭。在出口方面 , 集體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增速高於國有企業;進口方面,國有企業增長速度居第二位。
從貿易方式來看 , 壹般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是化工產品進出口的主要貿易方式。2003 年 l—12 月 ,壹般貿易進出口額為534.96 億美元 , 占化工貿易總額的 59.52%。同期進料加工貿易進出口額為 201.16 億美元 ,占化工貿易總額的22.38%。壹般貿易進出口總額增長快於進料加工貿易增長速度 , 壹般貿易進出口總額增速高達 58.36%,進料加工貿易為21.44%。
從具體貿易對象看 ,2003 年 1—12 月與我國化工產品進出口貿易居前 10 位的國家/地區,即日本、美國、韓國、中國臺灣、澳大利亞、香港、德國、泰國、新加坡、印度 , 與他們的化工產品貿易總額達 603.36 億美元,在我國化工進出口總額中的比重為 67.13%。
根據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發布的最新分析報告顯示 , 今年上半年化工行業進出口貿易繼續保持適度增長,經濟效益也隨之大幅提高。
今年上半年 , 中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出口值為 793.8 億美元 , 同比增長 13%。化工行業進出口貿易最為活躍 ,上半年出口值達643.8 億美元 , 同比增長 30%:其中 , 橡膠及制品業實現出口交貨值 164.9 億美元 ,同比增長30.6%;肥料制造業進出口貿易增速最快 , 出口值為 22 億美元 , 增幅為 61%。
今年以來化工行業進出口貿易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征:
第壹 , 原油進口貿易額所占比重增加。受國內資源和供需狀況偏緊等因素的影響 , 今年上半年 , 我國原油進口貿易快速增長,進口量為 5643 萬噸 , 同比增長 40.3%。
第二 , 化肥出口依然強勁。特別是尿素產品 , 僅前 5 個月出口即達 117.4 萬噸 , 同比增長180.2%,預計上半年出口量可達 140 萬噸 , 同比增長 189.3%。
第三 , 橡膠及制品中 , 天然橡膠進口量下降而合成橡膠進口量增長加快。前七個月全國進口各類橡膠 134 萬噸 ,同比增長10%, 增長水平有所提高。去年我國天然膠進口量以 25.9% 的速度增長 , 今年以來國際天然橡膠價格壹直較高,天然膠進口量呈下降趨勢 , 前 7 個月進口量為 69 萬噸。但合成橡膠需求快速增長 , 在我國橡膠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也不斷加大,國內產不足需 , 進口量增速加快 , 今年前 7 個月進口量為 65.4 萬噸 , 同比增長 18.5%。
二、我國化工產品屢遭國外反傾銷調查,案件數量居WTO成員國首位
隨著關稅和非關稅措施的不斷削減 , 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 WTO 允許的貿易救濟手段,在壹定程度上己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針對我國產品的各種貿易摩擦大幅增加 , 中國已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最大受害國。
反傾銷是目前被世界各國最普遍和頻繁使用的貿易救濟措施 ,由於配合反傾銷調查的復雜性、時限性和較高的法律成本以及調查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對涉案國企業進入進口國市場造成障礙。加之我國被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 , 使我國企業更難以在反傾銷案件中獲得有利的結果,成為國外產業制約我生產同類產品產業出口的有效措施。
根據 WTO 統計 , 從 WTO 成立至 2003 年底 , 成員方反傾銷立案*** 2416 起 , 其中 , 涉及中國的***356起 , 占成員方立案總數的 1/7, 高居榜首。據商務部統計 , 截至 2003 年底 , 已有 33 個國家和地區發起了618起涉及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調查 , 其中反傾銷調查 559 起 , 保障措施調查 49 起 , 特保調查 10 起, 涉及4000 多種商品 , 影響了我國約 180 億美元的出口貿易。其中 ,2003 年 , ***有19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反傾銷和保障措施立案 59 起 , 涉案金額約 22 億美元 , 創歷年最高。
在我國已經進入貿易摩擦多發期的大背景下 , 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壹且進出口貿易額屢創歷史新高的化工產業,無疑成為了國外對華頻繁使用反傾銷手段的重災區之壹。
從全球範圍觀察 , 根據 WTO 統計 , 從 1995 年至 2003 年底,成員方對化工制品、塑料制品以及橡膠制品等化工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案件*** 463 起 , 其中針對中國產品的*** 84 起,占成員方案件總數的 18.1%。同時 , 這 84起案件又占中國所有出口產品遭受反傾銷措施案件總數的1/3。中國已經成為該類產品遭受反傾銷最多的國家。
筆者認為 , 我國化工產品遭受國外反傾銷數量較多的原因 ,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第壹 , 由於中國的勞動力價格低廉 , 從而造成與國外產品較大的價格差。這在我們看來正是中國產業的競爭力所在 , 但不幸的是,在國外這被視為是傾銷。
第二 , 市場經濟地位問題制約了我國企業有效應訴國外反傾銷調查。在計算我出口產品傾銷幅度時,國外調查機構用所選擇的替代國產品的正常價值作為我國產品的正常價值 , 往往導致不存在傾銷的產品被認為存在傾銷,傾銷幅度低的被裁定很高的傾銷幅度。而我國企業在反傾銷案件中較高的敗訴率 , 在客觀上又進壹步刺激了進口國相關企業,更多地提起對我國產品的反傾銷申訴。
第三 , 企業應訴國外反傾銷調查的積極性不高,依法自我保護意識仍有待提高。目前對歐美等我主要出口市場所發生案件的應訴程度已有明顯提高 , 但對壹些目前尚不是主要市場的國家的案件,由於企業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 且經營分散 , 金額相對較小 , 而應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 因此,應訴的企業較少。這反過來刺激了當地產業更多地通過提起貿易保護調查申請排斥中國產品,對我國進行的市場多元化戰略帶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
第四 , 對外貿易秩序問題。某些企業低價競銷仍很嚴重,部分產品出口秩序混亂的狀況沒有明顯改善。出口市場單壹化使我國企業自相競爭相當激烈 , 出口秩序經常陷於混亂,低價競銷的結果往往導致國外貿易保護調查。
大量的反傾銷措施不僅直接影響了我國部分化工產品的正常出口 , 還進壹步使我出口產品喪失了潛在的貿易機會,而喪失貿易機會所帶來的間接損失要遠大於直接涉案金額 ,從而阻礙了化工產業進壹步擴大出口、推進市場多元化等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時,國外對華反傾銷也使國內新興化工產業的建立及健康發展受到影響 ,國內市場受到壹定沖擊 , 影響了我國的外商投資環境 ,並在某些行業或地區造成較嚴重的失業問題 , 這些負面影響則是無法估量的。
筆者估計 , 今後壹段時期,國外對我國化工產品的反傾銷案件數量仍會保持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中國化工產品的出口將繼續維持較高的增長速度,而上述引起反傾銷案件多發的因素仍會繼續存在 , 短期內難以改變。
三、化工產品出口反傾銷典型案例:歐盟對華糠醛反傾銷案
(壹) 歐盟對中國糠醛反傾銷制裁已持續八年
歐盟從 1995 年 1 月 22 日開始 , 對中國糠醛征收 352歐元/噸的反傾銷稅。1997年中化進出口公司向歐盟提出中期復核申請 , 要求歐盟取消對中國糠醛的反傾銷制裁 , 歐洲委員會於 1997年 5 月 24日展開中期復核。1999 年 7 月 27 日歐委會照會我國使團 , 維持實施該反傾銷措施 , 決定於 1999 年12 月 23日起 , 對源自中國內地的進口糠醛征收反傾銷稅 , 稅額仍為 352 歐元/噸 , 有效期為 4年。中國糠醛行業在歐盟長達近 10年的反傾銷措施制裁中 , 可謂損失慘重 , 元氣大傷。
2003 年 12 月 18 日 , 歐盟委員會決定來自中國的糠醛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凡在過去4年內對歐盟出口過該產品的企業均為涉案企業。涉案企業提交報名材料的期限是立案後15天。負責此案應訴組織協調工作的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的有關負責人介紹 , 截止到 2004 年 1 月 5日止,還沒有接到哪家企業報名參加應訴。這將意味著中國糠醛行業迎來的可能不是反傾銷制裁的結束 , 而是新壹輪制裁的開始。
(二) 歐盟反傾銷制裁對糠醛業的影響
中國化工信息中心副總工程師張瑞和對於歐盟反傾銷制裁對中國糠醛業的影響進行了專門研究。張瑞和認為 , 自歐盟1995年對中國糠醛出口進行反傾銷制裁開始 , 中國糠醛貿易陷入壹個怪圈 , 由於中國糠醛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售價低,遭到反傾銷制裁;由於制裁中國繼續降低出口價格 , 從而招至更嚴厲的制裁。中國糠醛出口價格呈逐年下降趨勢 ,1999 年價格與1995年相比 , 降低了 50% 左右 ,1999—2003 年出口價格繼續下跌 ,2003 年糠醛出口平均價格只有 1995年的36.1%。
歐盟對中國糠醛的反傾銷制裁使中國失掉的市場份額 , 無法用統計數據進行精確計算 ,但中國不斷降低出口價格造成的外匯損失卻可計算出來, 以 1995 年的出口價格為基數 , 可以計算出 1996—2002 年間 ,中國糠醛出口的外匯損失高達 1.37 億美元 ,平均每年的外匯損失高達 1961 萬美元。
歐盟對中國的糠醛產品征收懲罰性高額反傾銷稅 , 按照國際慣例 , 中國的糠醛產品不可能再進入歐盟市場,但歐盟在中國的糠醛出口中仍占有重要的位置。面對貿易制裁 , 中國企業沒有積極應訴 , 為繼續在歐美市場占有壹席之地,企業所能做的只有拼命壓低價格 , 產品報價越來越低 , 使外商從中國進口糠醛加上反傾銷稅後仍能獲得較高的利潤。如歐盟 5 國1998年進口中國糠醛 1.2 萬噸 , 占中國當年糠醛出口總量的 21.8%, 2002 年為 7000 噸 , 占25.8%。
泰國是糠醛生產和出口國 , 但近幾年泰國卻從中國大量進口糠醛 , 成為中國重要的糠醛貿易夥伴。進口量從 1994 年的1300噸上升到 1998 年的 8700 噸;2001 年貿易量略有下降 , 為 6000 噸;2002 年進口量又回升到8000噸。業內人士分析 , 泰國進口中國糠醛可能用於轉口貿易 , 出口到歐美地區 , 但這壹結論仍需核實。
(三) 中國糠醛業的國際地位及對國際市場的影響
據張瑞和工程師介紹 , 目前我國有 200余套糠醛生產裝置 , 生產規模壹般為 1000-3000 噸/年,由於中國糠醛生產過於分散 , 每年總有壹些老的糠醛生產企業倒閉 , 同時也會有壹些新裝置投入運行,因此很難精確地對中國歷年糠醛生產能力進行統計 , 根據產量推測 , 我國糠醛總生產能力超過 20 萬噸/年 , 產量約10余萬噸。中國糠醛工業在世界上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全球運行中的糠醛生產能力約為 24 萬噸/年。其中美國為 7.3 萬噸/年 , 西歐 8 萬噸/年 , 其他國家 (不含中國)8萬噸/年。由於糠醛生產具有資源型、勞動密集型、環境汙染型等特點 , 歐美等發達國家不會發展糠醛生產,90年代初期世界糠醛生產的重點已經從發達國家轉移到發展中國家 , 歐美每年至少需進口 5萬噸糠醛。中國糠醛生產能力占全球總生產能力的50% 左右。
國際市場對糠醛的需求是客觀存在的 , 1994—1995 年美國、西歐對中國建立貿易壁壘後 , 中國糠醛行業嚴重萎縮,1995年中國向世界市場的糠醛供貨量下降到 1.37 萬噸。由於中國供應量的減少,1996年出現全球性貨源緊張。中國的糠醛價格在國際市場上極具競爭力 , 近幾年隨著中國糠醛出口量劇增,中國糠醛在國際市場上占有越來越大的市場份額。由於環境和生產成本問題 , 歐美等發達國家今後幾年糠醛產量將繼續下降,對中國糠醛的依賴程度也越來越高 , 中國糠醛在國際市場上還有壹定的拓展空間。
(四) 痛定思痛 , 中國糠醛業應建立反傾銷應對機制
面對長期的反傾銷制裁 , 中國糠醛業應積極應對 , 充分展示中國糠醛沒有進行低價傾銷的證據 ,促使歐美取消制裁。但目前存在的問題是, 國內糠醛生產企業以鄉鎮企業和個體企業為主 , 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差,無法形成全行業合力。目前企業采取的措施只能是拼命壓低價格,導致產品報價越來越低。而低價格是在犧牲了各方面利益的基礎上得到的。在原料收購過程中犧牲了農民的利益,糠醛生產企業玉米芯的堆料場收購價不到 0.2 元/公斤;在糠醛生產中犧牲了企業工人的利益 , 造成工人月均工資僅為 600—800元, 相當於發達國家同行業工人的日工資水平;企業從銷售利潤中提留的用於設備維修和技術改造的資金極少;企業經營毛利率不到10%;每生產1 噸糠醛要產生 10 噸固體廢棄物 , 目前只對這些固體廢棄物進行簡單處理 , 因此還對子孫後代欠下了環保債。
中國糠醛產品出口價格越報越低 , 是市場經濟初期階段的必然結果。企業以什麽價格出售自己的產品 , 國家不能進行幹涉 ,企業為了生存, 必需將所生產的產品賣出去。企業之間的競爭體現在價格競爭上,價格競爭又引發了反傾銷制裁。中國糠醛業如何從這壹怪圈中走出來?作為業內專家 , 張瑞和認為 ,中國糠醛業在國際上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但由於生產分散 , 企業規模過小 , 個別企業沒有應訴的經濟實力。國內糠醛企業應聯合起來 ,盡快成立糠醛行業協會(或協作組織), 在協會的領導下 , 組織涉案企業集體應訴 , 並逐步建立反傾銷應對機制 , 爭取從2004年起使歐盟不再實施對中國糠醛的第 3 輪為期 4 年的制裁或促其降低征稅額度。
四、化工產品進口反傾銷申訴不斷 , 國內企業應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加入 WTO 後 , 我國按照承諾大幅削減關稅 , 取消非關稅措施 , 關稅總水平已由 1992 年的 42.7% 降至2004年的 10.4%。在這種情況下 , 我國進口快速增長 ,2002 年進口達 2952 億美元 , 比 2001年增長21.2%;2003 年進口達 4128 億美元 , 比 2002年又增長約40%。依法開展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在遏制不公平競爭、維護正常貿易秩序、保護國內產業的重要性就顯得尤為突出。
在化工行業外貿額快速增長的同時 , 大量進口產品不斷沖擊國內市場,對我國境內化工企業的發展構成損害或損害威脅。很自然壹些企業針對國外企業的傾銷行為提起申訴 , 積極運用反傾銷等法律武器,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進口產品反傾銷方面 , 從 1997 年我國依法對新聞紙發起第壹例反傾銷調查立案起 , 截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我國先後發起反傾銷原審立案 96 起 , ***涉及 30 種產品。其中 , 涉及化工行業案件 73 起 , 涉案金額約 31 億美元,約占同期全部進口反傾銷案件數和涉案總金額的 76% 和 46%, 涉案國家和地區*** 17 個,包括韓國、日本、美國、歐盟、德國、英國、荷蘭、法國、比利時、泰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俄羅斯、伊朗、墨西哥以及“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等。此外,截至 2004 年 7 月 5 日 , 我國還應國外出口商申請對聚酯薄膜、聚酯切片和丙烯酸酯 3起反傾銷案件提起了期中復審。
我國化工產品反傾銷調查立案數量較多 , 主要是由以下四方面原因造成的:
第壹 , 化工產品進口金額大 , 占有國內市場份額高。2003 年 , 中國化工產品進出口總額為 1134 億美元 ,其中進口額為815 億美元 , 出口額為 319 億美元 , 逆差 496 億美元。從市場占有率看,目前中國市場上進口化工產品的市場份額已經超過壹半。據統計 , 2001 年中國乙烯當年消費量約 1260 萬噸,其中進口產品比例高達 62%。
第二 , 國際化工產品總體供過於求 , 中國市場成為競爭的主要目標。目前 , 全球性化工行業產能較大,導致在壹定時期內供大於求。由於加入 WTO 以及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使需求巨大的中國化工產品消費市場成為各國化工產品競相搶占的目標。
第三 , 化工行業固定成本高 , 前期投入大 , 成本回收周期長。許多化工企業在制定產品價格策略時 ,考慮到競爭激烈等因素,往往在壹定條件下只要能夠收回變動成本就願意出售產品 , 甚至不惜虧本銷售 , 因此容易誘發傾銷行為。
第四 , 中國化工行業較為集中 , 容易滿足提起反傾銷的數量要求。根據 WTO 以及中國反傾銷法律的要求,表示支持反傾銷申訴的國內生產者產量要求不低於同類產品國內總產量的 25%。由於我國化工產品生產方式和使用範圍大體相同,在提起反傾銷申訴中易於滿足申請人資格。
化工行業特點是涉及部門廣 , 依存度高 , 互動性強。截至目前,我國進口反傾銷涉案產品涵蓋了化工生產中的基礎原料、中間原料到最終產品,包括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多種產品鏈上的關鍵環節。這些產品在反傾銷案中勝敗都將影響的國內相關生產企業的波動。從已經做出裁決的案件來看,反傾銷申訴已經成為規範市場正常競爭秩序 , 維護國內企業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之壹 , 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效果已經初步顯現。
五、進口反傾銷對我國化工產業救濟效果
眾所周知 , 反傾銷措施是在總體關稅水平不斷下調和配額等保護手段逐步取消的背景下,依法解決進口超常增長對國內經濟的沖擊加劇的有效調控手段。作為反傾銷措施的直接效果 , 我國化工產品進口反傾銷的實踐證明,反傾銷在進口調控方面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
下面 , 筆者將依據海關總署有關官員公布的數據 , 以實例來闡釋進口反傾銷調查作出終裁後 , 涉案化工產品進口發生的變化:
(壹) 進口原產地發生明顯轉移
以廣東口岸進口苯酚為例。今年商務部發布第 2 號公告 , 最終裁決自 2004 年 2 月1日起對原產於日本、韓國、美國和臺灣地區的苯酚盼征收幅度為 3%—144% 的反傾銷稅。據海關統計 ,今年第壹季度廣東口岸進口苯酚6026.4 噸 , 價值 429.7 萬美元 , 同比增長 12.3% 和 14.4%, 進口平均單價為713.1 美元/噸 ,微增 1.9%。其中從傾銷國 (地區) 進口的苯酚 , 除臺灣地區進口量仍有增加外 , 美國和韓國無進口 ,日本進口 950.6 噸, 大幅減少 62.3%。而進口原產地明顯轉移至 2003 年同期無進口的德國。自臺灣地區進口 2535.7噸 , 增長 8.4%,占進口總量的 42%;自德國進口 2000 噸 , 占進口總量的 33.2%。
(二) 進口價格呈上升態勢
以丙烯酸酯為例。2003 年 4 月 10 日商務部發布第 3 號公告,最終裁決對原產於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丙烯酸酯征收幅度為 2%—49% 的反傾銷稅。連同在此之前 2001 年6月 9 日原外經貿部對原產於日本、美國的進口丙烯酸酯終裁決定采取的反傾銷措施 , 我國***對6國的進口丙烯酸酯實施反傾銷措施。據海關統計 ,2004 年第壹季度 , 全國***進口丙烯酸酯 6.6 萬噸 , 價值8814.2萬美元 , 同比分別增長 38% 和 78.4%, 進口價格呈上升態勢。在 2003 年擴大反傾銷措施原產地範圍後,丙烯酸酯進口價格回升幅度明顯。而今年第壹季度丙烯酸酯的進口均價已達 1330.5 美元/噸 , 為近年來最高水平。
(三) 自傾銷國進口價格仍低於其他原產國家 (地區)
仍以丙烯酸酯為例。因國際石油價格上升 , 導致下遊產品價格隨之上升。今年第壹季度 , 全國丙烯酸酯進口平均價格為1330.5美元/噸 , 比去年同期上漲了 29.3%。從裁定傾銷國進口平均價格為 1312.5 美元/噸 , 增長33.6%;從其他國家(地區) 進口平均價格為 1367.4 美元/噸 , 增長 23.7%。
(四) 貿易方式向加工貿易轉移
仍以廣東口岸進口苯酚為例。今年 2—3 月 , 經廣東口岸壹般貿易進口苯酚 1652 噸 , 增長28.9%,占苯酚進口比例由去年同期的 50% 下降為 41.7%;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 2309 噸 , 大幅增長79.3%,增速遠高於壹般貿易方式 , 占苯酚進口比例由去年同期的 50% 上升到 58.3%。
(五) 供不應求的產品進口仍然增加
2003 年 1 月 7 日 , 原外經貿部對原產於日本、比利時、德國、荷蘭、俄羅斯的己內酰胺做出征收幅度為5%—28%的反傾銷稅的初步裁定 , 並由商務部在同年 6 月 6日做出肯定性終裁。己內酰胺反傾銷後呈現出以下特點:
自非設限國家進口顯著增加。在被實施反傾銷措施的 5 個國家中 , 除來自俄羅斯、比利時的進口量保持增勢外,日本、荷蘭、德國出現負增長。而自烏克蘭、白俄羅斯、墨西哥、波蘭、印度等非設限國家的進口量成倍增長 , 同時自上述 5國的進口量均突破1 萬噸。
整體價格走勢上揚。由於日本、意大利、印度等地部分己內酰胺生產裝置停產 , 而亞洲 (除日本外) 市場需求強勁 , 自 2003年6 月以來己內酰胺價格節節攀高。2003 年前 11 個月 , 進口平均價格為 1140 美元/噸 , 上漲 15.2%。
綜上所述 , 進口反傾銷措施確實起到了有效調控進口量 , 規範進口秩序的作用。通過遏制低價傾銷的進口產品對我國市場的沖擊,反傾銷措施為國內企業營造了壹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 使反傾銷後國內企業的生產經營取得了顯著進步 , 絕大多數企業擴大了生產規模,提高了競爭能力;壹些企業從破產邊緣被拯救過來 ,大量人員的就業得到了保障。進口反傾銷措施保護的不僅是同類產品國內生產企業的合法利益, 也保障了整個化工工業體系的有效運行和健康發展 ,並最終將通過產業鏈效應使整個國家經濟安全受益。
但是 ,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 , 我國的進口反傾銷措施絕不是保護落後的庇護傘和阻礙自由貿易的絆腳石。入世近三年的事實證明,中國作為壹個對世界負責任、守信用的大國 , 壹定會切實履行入世承諾 , 在反傾銷實踐過程中,已經並將繼續嚴格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 WTO 協議相關規定 ,無論在立案、調查、裁決等各階段,均給予各利害關系方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 , 在調查過程中維護利害關系方的合法權益 , 保證透明度和正當程序 , 使案件得以公正裁決,而不對國外出口商進行歧視。我們壹貫主張 ,啟動進口貿易救濟調查目的 , 在於維護國際貿易的正常秩序以及境內產業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以貿易救濟措施為手段來限制正常的進口貿易。
中國進口貿易救濟調查的實踐表明 , 我們的反傾銷措施始終是立足於維護良好的國內市場秩序,為境內化工企業的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依法保護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壹些跨國公司的在華投資企業也已運用我國反傾銷措施維護其在華投資利益,為其全球市場戰略服務。如美國杜邦公司投資的佛山杜邦鴻基薄膜有限公司,1999年組織發起了針對原產於韓國的聚酯薄膜的反傾銷申請;日本味之素公司在華投資的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2001年組織發起了針對原產於美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L-賴氨酸鹽的反傾銷申請,等等。這些反傾銷再次有力佐證了中國政府對於國內各類企業壹視同仁,依法運用貿易救濟措施,維護自由公平貿易環境的誠信形象。
在未來的全球競爭中 ,國內化工產業應更積極地運用 WTO 允許的規則,自覺維護自身的產業安全。從目前的形勢來看,我國化工企業應進壹步化守為攻 , 最大限度地利用 WTO 規則賦予的權利,充分發揮反傾銷等貿易救濟工具的作用,提升我國化工行業應對貿易摩擦的籌碼和反制能力;進而確保我們能更主動地維護國內產業的合法利益,改善產業的發展環境, 使國內化工產業在更公平的市場環境中開拓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