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寶俊的人物事件
2015年11月16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2015年11月19日,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案,決定免去艾寶俊的上海市副市長職務。 2016年1月19日,經中***中央批準,中***中央紀委對上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艾寶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打高爾夫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財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非法占有公***財物和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艾寶俊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艾寶俊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上海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艾寶俊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進行案件偵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