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丁醚的化學品毒性防護
毒性較1,2-丙二醇-1-單甲醚等稍大。但仍屬於微毒性環保型溶劑,有較高的使用安全性
大鼠經口LD50為2.2ml/kg,家兔皮膚吸收LD50為3ml/kg。防護措施參見“1,2-丙二醇-1-單甲醚”。
丙二醇丁醚不在清潔空氣法規修正案第三篇危險的空氣汙染物條例中,即所謂NAP/Non HAP(Non Harzardous in the list of Air Pollution).
毒性較1,2-丙二醇-1-單甲醚等稍大。但仍屬於微毒性環保型溶劑,有較高的使用安全性
大鼠經口LD50為2.2ml/kg,家兔皮膚吸收LD50為3ml/kg。防護措施參見“1,2-丙二醇-1-單甲醚”。
丙二醇丁醚不在清潔空氣法規修正案第三篇危險的空氣汙染物條例中,即所謂NAP/Non HAP(Non Harzardous in the list of Air Pol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