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倒塌的原因有哪些
樓房突然倒塌原因有三個方面:
1、規劃設計。按照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壹般性建築耐久年限為50-100年,而在2010年,住建部壹位負責人在第六屆國際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大會上說:“我國是每年新建建築量最大的國家,卻只能持續25-30年。”
2、建築質量。很多建築工人直接從“稻田”就上了腳手架,房屋的壹些結構本應采用鋼筋和水泥的,或減少或取消,甚至以泥漿代替,這樣怎能保證房屋的質量?
3、實際使用。在我國,破墻開店、野蠻裝修等現象屢見不鮮,為日後房屋坍塌埋下了隱患。房屋的結構性傷害是不可逆的,壹旦對房屋進行了毀容,哪怕把打掉的墻再重新填回去也虛不受補。
如今我們住的許多樓房,建設年齡已陸續達到20年、30年,壹些良莠不齊的建築進入了“質量報復周期”。說不定哪壹天,我們住的樓房就會突然倒塌,這絕不是危言聳聽。正因如此,樓房安全壹刻也拖不起、等不起,必須盡快對老舊樓房進行全面普查和徹查,盡最大可能消除那些“未老先衰”房屋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
消除老舊樓房安全隱患,政府監督不能缺位,業主也要負起保養、維修之責。專家認為:政府應逐步加強社區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在老舊小區,應該社區跟物業聯合起來,對樓房加強監督。同時,業主除了不對房屋繼續“施暴”,還要隨時發現房屋病害及時施救,如果房屋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治,必須及時撤離和搬遷。
以人為本、關愛民生、生命至上,這不是空喊口號,必須甩開膀子去真做實做、善做善成。我們住的樓房會不會有壹天突然倒塌,既是安全和生命之問,更是執政為民和執政智慧之問。這些導致樓房倒塌的原因還是要盡早消除,讓人們可以安心購買房子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