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的出動時間從接到出警指令
消防車的出動時間從接到出警指令白天45秒,晚上1分鐘。
發現起火4分鐘,從某處起火被人發現的時間不超過4分鐘。
報警2分30秒,從發現起火,運用通訊設備報警,至消防站接警,不超過2分30秒。
接警出動1分鐘,從消防站接到報警至第壹出動的消防車開出車庫大門的時間,不超過1分鐘。
行車到場4分鐘,第壹出動的消防車從出動至到達火場途中的行駛時間,不超過4分鐘。
開始出水撲救3分30秒,第壹出動的消防車駛達到火場後,迅速地戰鬥展開,至滅火水流有效地噴出水槍,開始撲救火災的時間,不超過3分30秒。
在確認是火災後,指揮中心即通過計算機調派系統,接通出警消防中隊的電鈴,在消防中隊的通訊室打印機上,自動打出派警出車單。
消防中隊的官兵在聽到電鈴後,立即停止學習、訓練或休息,從各自位置進入消防車庫,著滅火戰鬥服,佩戴個人防護裝備等器材,登消防車,消防車後輪出庫門線,這段時間不能超過1分鐘。消防部隊在普通火警時,壹般會出動兩臺消防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第二十九條 負責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應當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救援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