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國際漫評 - 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案件有哪些不合理之處?

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案件有哪些不合理之處?

事件回顧

2018年10月,廣西10歲女童楊某在出門售賣自家百香果途中被同村男子楊光毅侵犯並殘忍殺害後拋屍荒野。案發兩天後,楊光毅在其父親陪同下主動自首。隨後壹審法院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壹波三折的審判

對於楊光毅這種慘無人道的行為,判處起死刑本來是理所應當,如果真的按這樣的判決執行,那麽也不會引起社會不滿。然而在2020年3月,二審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卻作出了改判,法院認為楊光毅的行為雖然極其惡劣,但是其自首行為也對破案起到關鍵作用,所以應當從輕宣判,於是改判楊光毅為死刑,緩期執行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限制減刑。

二審案件宣判有著極其不合理之處,雖然楊光毅屬於主動投案自首,在法律看這確實是可以從輕處置的,但是?可以?並不是?應該?。楊光毅的殘暴行為在大多數民意看來是不能從輕處置的,無論其自首主動與否,宣判都應當對其從嚴處置。於是,最高人民法院責令廣西高院對此案件進行再審。

司法與輿論良性互動

正是因為本案件二審對楊光毅的改判引發廣大網友不滿,此次案件才有了再審的可能,這充分說明了輿論與司法之間有良心的互動。法律不是死板的,符合民意的法律才能夠真正被社會認可,司法與輿論的良性互動讓案件的宣判更趨於合理性。

這也說明了我國司法制度的不斷完善,人民當家作主也不只是說說而已,司法部門積極回應民意並設置改判有利於讓法律更加公正,對不應當原諒的罪人予以最嚴厲的懲罰,讓其無法鉆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