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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彈道導彈?

彈道導彈

是指在火箭[1]發動機推力作用下按預定程序飛行,關機後按自由拋物體軌跡飛行的導彈。這種導彈的整個彈道分為主動段和被動段。主動段彈道是導彈在火箭發動機推力和制導系統作用下,從發射點起到火箭發動機關機時的飛行軌跡;被動段彈道是導彈從火箭發動機關機點到彈頭爆炸點,按照在主動段終點獲得的給定速度和彈道傾角作慣性飛行的軌跡。

主要特點

彈道導彈的主要特點是:

1導彈沿著壹條預定的彈道飛行,攻擊地面固定目標。

2通常采用垂直發射方式,使導彈平穩起飛上升,能縮短在大氣層中飛行的距離,以最少的能量損失克服作用於導彈上的空氣阻力和地心引力。

3導彈大部分彈道處於稀薄大氣層或外大氣層內。因此,它采用火箭發動機,自身攜帶氧化劑和燃燒劑,不依賴大氣層中的氧氣助燃。

4火箭發動機推力大,能串聯、並聯使用,可將較重的彈頭投向較遠的距離。

5導彈飛行姿態的修正,用改變推力方向的方法實現。

6彈體各級之間、彈頭與彈體之間的連接通常采取分離式結構,當火箭發動機完成推進任務時,即行拋掉,最後只有彈頭飛向目標。

7彈頭再入大氣層時,產生強烈的氣動加熱,因而需要采取防熱措施。

8導彈無彈翼,沒有或者只有很小的尾翼,起飛質量和體積大,結構復雜。

9為提高突防和打擊多個目標的能力,戰略彈道導彈可攜帶多彈頭(集束式多彈頭或分導式多彈頭)和突防裝置。

10有的彈道導彈彈頭還帶有末制導系統,用於機動飛行,準確攻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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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簽署的《中程核武器條約》,

該條約規定簽約雙方不得裝備射程在500~5500千米問的、使用常規彈頭和核彈頭的任何陸基彈道導彈(如美國的“潘興II”型)和巡航導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