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第二監獄的介紹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始建於1979年3月,初期為內蒙古自治區勞教所,1984年更名為內蒙古二道河勞改管教支隊。
1990年更名為內蒙古自治區二道河監獄,1997年至今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二監獄。
1998年12月被自治區司法廳命名為“自治區現代化文明監獄”稱號,榮記集體二等功。
2001年被司法部命名為“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榮譽稱號。
擴展資料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監獄三監區正常組織罪犯勞動。罪犯喬海強、高博、李洪斌、董佳繼搶奪了當班民警徐某的警服。
並將其捆綁,又將另壹名當班民警蘭建國殘忍殺害 之後,壹名罪犯穿上搶來的警服,其他3名罪犯換上便服,用搶來的警察門卡通過了幾道關卡,在最後出門時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懷疑。這幾名逃犯打傷值班民警,強行沖出大門,搶劫壹輛出租車後駕車逃脫。
2010年7月6日上午,令人震驚的“10·17”暴動越獄案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3名犯罪嫌疑人喬海強、董佳繼、李洪斌構成暴力越獄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同時構成搶劫罪和綁架罪,數罪並罰壹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百度百科-呼和浩特越獄事件
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 -激蕩四十年呼和浩特第二監獄走過的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