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與電摩在那些方面有區別?
1、運行原理不同
電動自行車是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壹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
電動摩托車是電動車的壹種,用電瓶來驅動電機行駛。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由驅動電動機、電源和電動機的調速控制裝置等組成。電動摩托車的其它裝置基本與內燃機的相同。
2、組成不同
電動摩托車的組成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系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是電動車的核心,也是區別於用內燃機驅動車最大不同點。
電動自行車最主要的4個國家標準為:必須有腳踏能實現人力騎行;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5km/h;整車質量不大於55kg;電動機輸出功率不大於400w。
3、規定不同
電動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兩輪摩托車。
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行駛能力,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min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於7km。
百度百科-電動摩托車
百度百科-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