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公司員工進行培訓,公司將其內容進行錄制並且制作成光盤,公司有沒有侵犯到我的權利?
這要看妳和公司的合同是怎麽簽訂的。
如果合同中有條款,公司就是侵權行為。可以起訴他違反合同規定。
如果合同中沒有不允許錄像的條款,或者妳是作為公司員工進行培訓,那麽,妳最多告公司侵犯妳的肖像權,還要在公司把光盤發售出去的情況下,否則不成立。
如果這個培訓的有些地方是妳自己發明的訓練方法,跟大眾化不壹樣的,就要看合同中有沒有全權出售這類字眼,如果沒有,妳請個好點的律師,起訴他,還是有壹定幾率獲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