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法院對貼錯執行公告的行為是如何處置的?
根據網絡報道,該院對當事人也就是事件的相關執行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讓相關人員登門道歉。認錯態度還是比較好的,對事件的處理也比較及時,輿論也得到了平息,對當事人也有壹個較好的交代。
事件分析:首先我先引用網上對於該事件的報道部分進行摘錄,讓大家對於事件有更清晰的認識。
據通告,2020年8月13日上午10時左右,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2名執行人員根據被執行人不動產登記信息中的地址到鴻港花園某單元樓房屋張貼遷出公告和拍賣裁定書,現場敲門無人應答,鑒於地址與相關登記信息壹致,遂在該房門外側墻上張貼遷出公告及拍賣裁定書。從報道來看我們知道這是壹起烏龍事件,因法院工作人員的疏忽,將法院的執行公告張貼錯誤,對該地址的當事人造成困擾。
事件梳理:因為張貼事件錯誤對當事人造成困擾,甚至嚇壞居家老人,直到確認這是壹起烏龍事件時,這個問題才得以糾正。
另外,這起烏龍事件在糾正過程中也發生了壹些摩擦,被張貼錯地址的那家人稱,在執行過程中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甚至拒絕道歉。
要我說,這起烏龍事件說來也是壹場誤會,但工作人員對他人造成困擾是事實,態度惡劣著實不應該,該道歉的道歉,該原諒的原諒。
所幸,法院領導深明大義,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並讓其上門道歉這起事件才得以小事化了。
事件反思:有些時候,犯壹些錯誤,搞出壹些烏龍事件再正常不過,我們都需要平常心看待,畢竟退壹步海闊天空,錯了也要認。
對於這個問題,妳們怎麽看?歡迎留下妳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