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茨和喬布斯哪個更偉大
首先要明白什麽是偉大,不是賺了多少錢,也不是多麽聰明,而是為社會和推動人類進步做了多大的貢獻。
喬布斯發明了世界上第壹臺個人電腦,重新定義了筆記本電腦與手機。iTunes改變了音樂出版發行的方式;Appstore改變了軟件與遊戲發出版發行的方式;iphone重新定義了智能手機,並改變了手機的銷售方式,與運營商分成手機費;ipad重新定義了平板電腦,壹塊可以彈鋼琴,寫毛筆字的玻璃,在平板電腦的市場份額壹度超過90%;使人類社會步入了壹個新的階段,使現代化的科技對人類的便捷性大幅度提高。
以上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喬布斯的生涯極大地影響了矽谷風險創業的傳奇,他將美學至上的設計理念在全世界推廣開來。藝術與科技的完美融合是喬布斯必勝追求的目標。
比爾蓋茨他成立了微軟公司,讓電腦進入家庭成為現實,開發了Windows系統,促進了人類的信息化發展,方便了全世界的信息交流,改變了全人類的生活方式;他致力於慈善事業,成立了比爾與梅林達·蓋茨基金會,幫助了許多人;他在成為世界首富後,成為不少年輕人的偶像和奮鬥目標。
舉個例子,以前人們都是站著騎自行車的,比爾蓋茨就相當於發明了汽車,而喬布斯相當於發明了自行車座。
再舉個例子,如果沒有喬布斯妳就不會知道有個人電腦這個東西,但假如沒有比爾蓋茨,妳就是知道了妳也用不上。
以上來看,兩者都可以都推動了人類社會的發展,都可以稱得上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