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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猥褻兒童案始末?

2019年7月3日,有媒體爆出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女童被抓,隨後上海公安確認。當天,新城系旗下港股上市公司新城發展控股和新城悅暴跌超20%。

7月4日,新城控股深夜公告,董事長王振華被刑拘 其子王曉松接任董事長。當天,新城系遭遇股債雙殺,新城控股壹字跌停,至少33家基金已下調新城控股估值,最多看到5個跌停。

7月5日,新城控股與王振華“切割”,公司官網刪除其照片和新聞。

7月7日,下午4點港股收市後,新城控股官微發布了公開致歉信,信中連用5個不安表示道歉。

7月8日,新城控股連續第3日跌停,王振華辭去新城控股所有職務。同日,兩名律師實名舉報新城控股,直指其涉嫌證券違規。

7月9日,新城控股連發公告,還原王振華刑拘後24小時。其子7月2日晚獲悉案情。

7月10日,新城控股打開跌停板,當日暴跌8.90%,隨後股價企穩,收跌1.02%。

7月12日,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某某等二人批準逮捕。

7月1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此前收到兩名律師針對新城控股的舉報信,目前正在按相關法律法規對舉報信涉及內容進行核實。

7月23日,在半年度經營工作會議上,集團新任董事長王曉松首次發聲,從個人價值追求、新城的感情寄托、企業家的責任三個方面承擔起新城控股。同日,新城控股公告甩賣40個項目斷臂求生。

2020年4月29日,江蘇省政府撤銷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江蘇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2020年6月2日,江蘇撤銷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2020年6月15日,王振華擔任法人代表公司超七成已註銷。

2020年6月17日,王振華被判有期徒刑5年,宣告此案告壹段落。

擴展資料:

王振華判刑5年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歷經16小時的庭審,普陀法院於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振華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但其不屬於在公***場所當眾實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惡劣情節。被告人王振華對不滿12周歲的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並造成被害人輕傷二級的嚴重後果,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振華到案後及庭審中拒不供認其猥褻的犯罪事實,可酌情從重處罰。

綜合考量本案對被害人身心造成的傷害和影響及社會危害程度,在公訴機關建議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內,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