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消費稅
法律分析:紅酒進口報關稅金編輯進口瓶裝紅酒現行稅率(所征收的稅項,以人民幣交納:1 關稅:14%(關稅:CIF ×14%。2 增值稅:17%(增值稅(CIF+關稅額)/(1-10%]×17%。3 消費稅:10%(消費稅(CIF+關稅額)/(1-10%]×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